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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教育廳就加強中小學生宿捨安全管理發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嚴格執行學校安全檢查制度,堅持對學生宿捨進行安全檢查。要規范建立學生宿捨安全隱患排查登記報告、落實整改制度,建立『一樓一層一室』安全臺賬,實行臺賬管理,堅決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通知要求,各學校須重點檢查學生宿捨安全報警裝置、消防應急照明設施、疏散指示圖、疏散指示標志、消防栓、滅火器等是否質量合格、數量充足、安裝規范、布局合理、功能完好,且有專人維護。凡有學生住宿的學校,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標准,從嚴管理,要安排經過消防業務培訓的保安員專門負責學生宿捨消防工作。
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采購和安裝學生宿捨床鋪、熱水器、空調、飲水機等設備,並實行專人監管和維護。防止違規布線、電線老化和線路超負荷使用。學生宿捨內除必需的空調、電風扇和飲水電器取電插座外,不裝不留其他插座,不允許私接電源和擅自使用其他電器。嚴禁學生將管制刀具和其他違禁物品帶入宿捨。學生在宿捨內不得使用蠟燭、打火機、火柴,不得燃點蚊香、燃放煙花爆竹,不得吸煙和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