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去年捐資助學擇校費收入6526萬元●廣州市財政局稱,這些錢已在2010年市教育局部門預算全額安排支出●記者在教育局官方網站卻看到預算外資金支出項目包括"購房補貼",且沒有說明原因
廣州市中小學每年收到的各種捐資助學、擇校費等收入究竟有多少?這些收入又用到了什麼地方?5月5日下午,廣州市財政局向媒體公布了這一信息:2010年,廣州市屬中小學捐資助學收入3818萬元,擇校費收入2708萬元,已在2010年市教育局部門預算全額安排支出。
5月3日下午,在作客廣州電視臺『溝通無界限,行風大家談』活動上,羊城晚報記者提問擇校費的數量和去向,廣州市教育局局長華同旭一再表示,這些錢都在市財政局,數量是多少不知道,怎麼用請向財政部門了解。
5月5日下午,廣州市財政局給羊城晚報記者發來了關於市本級擇校費、捐資助學收支情況的新聞通稿,對此進行了三點說明:
一、從2001年起,我市各種捐資助學、擇校費等教育收費已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使用范圍也做了嚴格規定。2002年,市財政局、教育局聯合印發《廣州市市屬學校教育收費『收支兩條線』管理暫行辦法》,從制度上進一步規范學校教育收費行為,切實加強教育收費管理。該辦法明確規定:擇校費、捐資助學資金,只能用於補充公用經費或設施設備等改善辦學條件的開支,不得用於教職人員的工資、福利等個人開支。
二、市屬學校每年將教育收費(含捐資助學、擇校費等)納入年度部門預算編制,報經主管部門市教育局審核、匯總後,送市財政局審核,經市人大會議審議批准後,由市財政局批復給市教育局執行。
三、市財政局根據批復的部門預算和市屬學校教育收費實際入庫數,全額按原校返還給學校。2010年市屬中小學捐資助學收入3818萬元,擇校費收入2708萬元,已在2010年市教育局部門預算全額安排支出。
5日,羊城晚報記者在廣州市教育局官方網站看到,廣州市教育局2010年部門預算顯示,當年廣州市屬中小學共有12所(未含特殊學校和工讀學校等),在《收入預算總表》中,這12所中小學『預算外資金』合計有15562.49萬元。根據《暫行辦法》,教育收費要全部納入年度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因此,這15562.49萬元預算外資金收入中,應包括教育應收費、擇校費、捐資助學資金等教育收費。而目前部門預算公開呈粗線條狀況,從廣州市教育局公布的部門預算中,記者實在無從了解這15562.49萬元預算外資金收入具體是如何構成的。另外,對這筆預算外資金的使用也存有疑問,如:在對比廣州市教育局2010年、2011年部門預算時,記者發現,在該局2010年《支出預算總表(按單位)》中,這些中小學預算外資金支出項目,不僅有『高中教育』、『小學教育』、『其他教育附加支出』,竟然還有『購房補貼』支出,這在廣大附中、市二中、市六中、廣雅中學、執信中學的預算外資金支出項目中都可看到,這些學校的這項支出金額都在百萬元以上,有的多達近500萬元。但是,在該局2011年《支出預算總表(按單位)》中,在這些中小學預算外資金支出項目中,則未安排『購房補貼』支出,錢全部安排於『高中教育』和『小學教育』。
『購房補貼』支出為何不在財政一般預算資金中安排而是在預算外資金中安排?這項支出是用哪項收入資金來安排?2011年部門預算中為何又沒有安排這項支出?在該局部門預算中沒有這方面的任何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