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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公務員(微博)局
2011年上半年面向社會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
筆試成績及有關事宜公告 一、筆試合格分數線。2011年上半年全市面向社會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共科目【即《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區縣(自治縣)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合格分數線為85分;市級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合格分數線為90分。 二、成績查詢
(一)考生登錄本網站進入『成績查詢』欄,通過輸入本人姓名和准考證號的方式,可詳細查詢本人的筆試總成績、單科成績、本人所報職位進入面試(體能測評)最低分數線及本人在所報職位筆試成績的排名情況。
(二)請未打印報名信息表的考生,於2011年5月28日至6月2日期間憑本人身份證號、姓名及報名序號登陸報名系統打印。
(三)請忘記准考證號的考生,登陸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www.cqhrss.gov.cn/u/cqhrss/)首頁,依次點擊『在線服務』——『成績查詢』——『找回准考證號』欄,輸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即可找回准考證號。
(四)若對考試成績有疑問的考生,可申請對本人考試成績進行核查。客觀題成績原則上不進行核查,要求對主觀題科目核查成績的,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於公布考試成績3個工作日內,向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渝北區新牌坊一路1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大樓三樓301房間)提出申請,填寫《人事考試核查成績申請表》,市人事考試中心在公布成績5個工作日內,將核查的成績通知考生本人。諮詢電話:86868812、86868820、86868810。
(五)報考市公安局直屬基層單位及分局的考生,請登陸重慶市公安局公眾信息網(網址:http://www.cqga.gov.cn/zjxx/)查詢現場報名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詳情。
三、工作安排(一)復審報名資格。
按照公告規定,復審報名資格由招錄區縣(自治縣)、市級機關負責。請進入體測、面試的考生,持相關證明材料【包含本人畢業(學位)證、身份證、准考證(或報名信息表)、戶口簿,以及招考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資格證等其他證明材料,同時提供初審通過後的考生報名信息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復審。
此外,下列人員還應同時提供相應材料:
1.在職人員還應提供加蓋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若提供確有困難的,經招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或市級機關同意,可在考察之前提供);
2.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還應持院校簽章的《2011年上半年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3.年齡在36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的2011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還應提供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
4.留學(微博)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報考『限少數民族人員報考』職位的人員,還應同時提供少數民族證和身份證(或提供戶口簿和身份證)。
(二)現場復審報名資格、專業考試、體能測評、面試及體檢安排,詳見附件1。
四、招錄指標調整按公告規定,因部分招錄職位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面試比例減少招錄指標,具體詳見附件2。
附件:
1.復審報名資格、專業考試、體能測評、面試及體檢安排一覽表
2.招錄指標調整一覽表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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