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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4日起填報志願
2011年高考昨天順利結束。記者昨天從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根據今年本市的規定,高考考生填報志願於公布成績後進行。
6月24日至6月28日12時
符合規定分數范圍的考生填報本科二批以上院校志願(含提前本科錄取院校,自主選拔錄取合格考生、藝術特長生及高水平運動員志願,本科一批錄取院校,本科二批錄取院校及部分本市獨立學院)。
7月27日至7月28日12時
符合規定分數范圍的考生填報本科三批錄取院校志願。
8月3日至8月6日12時
符合規定分數范圍的考生填報高職高專錄取院校志願(含高職高專提前錄取院校、高職高專錄取院校)。
藝體類
6月24日至6月26日12時
參加藝術類美術專業市統考成績合格(若招生院校組織校考,則市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還須校考合格)或非市統考專業校考合格的考生,填報藝術類本科院校志願[含藝術類自劃線院校、本科院校、獨立學院(民辦)];參加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填報體育類本科院校志願(含體育類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錄取院校)。
8月3日至8月6日12時
符合報考條件的藝術類考生,填報藝術類高職高專錄取院校志願;符合報考條件的體育類考生,填報體育類高職高專錄取院校志願。填報志願工作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逾期不再補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