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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雲"客戶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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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來自古都西安、在紐約長島大學教育學院讀研的留學生,眼看暑期快到了,這將是我在美國的第一個暑假,已訂好了回家的機票,請問湯律師,我在離開學校前應該辦理什麼手續?返回美國時到北京美國駐華使館簽證需要攜帶什麼法律文件?提前打探好這些,上路就安心了。
湯學武律師答:你首先應該考慮的是你需不需要辦理簽證。通常情況下,你持的簽證應該是多次往返、一年有效的F-1簽證。如果你回國後返程的日期是在一年之內,則不需要辦理簽證。例如,如果你的F-1簽證頁注明的有效期為2010年8月23日到2011年8月22日,並且為『M』類(Multiple Entry),則你在今年8月22日之前返回美國都不需要再去美領館申請簽證。如果你返回美國日超過了簽證頁上規定的一年的時間,則你需要重新申請簽證。通常情況下,除了基本的材料,如護照、有效的I-20,資金證明等外,使領館通常會查看你在美國留學期間是否遵守了有關規定,有沒有違規的情況。你應該准備的材料還應當包括學校的成績單、在校證明等。如果你從一個學校轉到另外一個學校,轉學的I-20等都需要准備好。如果在美期間你有關被逮捕的紀錄,應該將最終的處理結果(Final Disposition)的原件一並帶上,以防簽證官查問。當然,如果你有被逮捕、非法打工或者其它方面的不良紀錄的話,在你回國之前最好諮詢一下專業律師,以免出現簽證被拒,學業無法完成的尷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