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近年來,天津在普通高中招生中逐步推行了重點高中招生指標分配的政策,並已被學校和社會所認同。6月25日、26日,天津將迎來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考試,昨天市教委相關負責人詳解了今年的招生政策,2011年重點高中招生指標分配比例為30%。據測算,全市41所重點中學共投放3706個招生計劃指標。這一政策將改變原有的『以昇學考試成績簡單相加作為評價學生唯一標准的』招生考試制度,對優質教育資源合理分配、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新聞關鍵詞:
重點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制度
重點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制度是與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相伴而生的配套政策,其基本做法是:把部分重點高中招生計劃,按比例分配給區域內的每一所初中學校,由學校定向推薦,取得指標生資格者可以降分錄取。2004年,借全國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之勢,這項改革迅速由地區經驗推廣到全國,2010年被正式寫入《教育部關於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的意見》,在全國范圍內強力推進。
今年天津指標分配制度改革包括四項內容
天津於2008年啟動了市重點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制度改革試驗,從部分區縣先期試驗,到全面推開經歷了三年時間。今年市教委制定了《2011-2013年天津市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明確提出:經過三年的努力,使重點高中招生指標分配的比例提昇到50%。
今年天津指標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一是重點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制度改革,在辦學條件好,社會認可度高的區屬市級重點中學范圍內進行。全市共計41所區屬市重點中學參與到這項改革中來。其中,市內六區每區4-5所,其他區縣每區至少1所;二是指標分配比例提昇到30%。據測算全市41所重點中學共投放3706個招生計劃指標。其中市內六區投放1860個,其他區縣投放1846個;三是指標生降分錄取幅度提高到20分;四是如指標生計劃沒完成,將進行二次分配。允許指標生報1-2所志願校,以提高指標生的錄取比例。
重點中學招生實行指標定方向分配,普通中學的學生成為改革的最大受益者,可以預見,隨著重點中學指標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這項制度創新對抑制初中擇校,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積極作用會逐步顯現出來。
指標分配原則及指標生入選資格
原則
以區域內初中學校初三畢業生人數為基數,按一定比例,將優質高中招生計劃指標分配到本區縣的每一所初中學校。
資格
應屆初中畢業生須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纔能取得指標生資格:
1.具有天津市正式戶口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學生在學籍所在校就讀不擇校
3.市級初中學業水平考查4個科目中,至少有兩科達到『良好』,其他科目達到『合格』標准的學生
4.德、智、體全面發展,初中綜合素質評價至少要達到3A和2B的學生(其中道德素養必須為A)。
監督
獲得指標生資格的學生名單和指標生錄取結果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市教委對優質高中指標定向分配制度改革的結果進行監控和評價,定期公布評價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