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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幸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定義,同一個人在不同的階段和環境下,也會得出不一樣的結論。但是不管怎樣的幸福,都是基於基本生活得到滿足,生存問題得以解決的基礎上的。
【政策背景】民生的幸福問題,成為今年國家和地方兩會期間的重要議題。北京提出『讓人民過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廣東提出『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建設幸福廣東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湖南提出『讓百姓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重慶宣示要成為『居民幸福感最強的地區之一』……各地代表委員們展開了對『什麼是幸福』、如何共建幸福的大討論,希望『眾手澆開幸福花』。
而後3月5日溫總理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開幕式上所做的工作報告中指出: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沒有根本解決,主要是:優質教育、醫療資源總量不足、分布不均;物價上漲,生活壓力大,部分城市房價漲幅過高;違法征地拆遷等引發的社會矛盾增多;食品安全問題比較突出;一些領域腐敗現象嚴重。我們一定要以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通過艱苦細致的工作和堅持不懈的努力,加快解決這些問題,讓人民滿意!
【政策解析】國家和地方各級兩會對民生幸福問題的關注,體現了我國『十二五』規劃從國富向民富規劃意圖的落實和具體措施的論證。總結代表們對這一問題的討論不難看出,要解決好老百姓切身的利益問題,提高國民的幸福水平,就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第一、政府部門應該以人為本,在追求GDP高度發展的同時提高民生幸福感增加的速度,從保障和改善民生角度謀劃發展,轉變傳統GDP增長發展模式,實現人口、資源與環境的協調發展的『包容性增長』。
第二、多部門多渠道聯合,增加就業機會,轉變大學生就業觀念,鼓勵大學生到基層鍛煉,通過自身的實踐找到適合自己職業發展規劃的工作;提高進城農民工的待遇,做好進城民工的勞動保障工作,解決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審慎研究退休年齡政策。
第三、加大財政向農村和農民轉移支付的力度,建立健全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縮小城鄉之間的差距。完善農民合作醫療體系,提昇農村教育水平,積極穩妥的推進新農村建設,確保農民在改革中的利益。
第四、加快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構建多元化住房保障體系,確保廣大低收入家庭實現『居者有其屋』。
第五、加快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改革發展。
【思路擴展】剛剛閉幕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內容為面試考試提供了更多的考試材料,對此我們要進行充分的准備,現在列舉一些可能的命題點,以供備考備課准備(以下材料根據溫家寶總理政府工作報告總結得出)。
第一、推動經濟持久穩定發展。今後五年,我國經濟增長預期目標是在明顯提高質量和效益的基礎上年均增長7%。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把短期調控政策和長期發展政策結合起來,堅持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充分挖掘我國內需的巨大潛力,加快形成消費、投資、出口協調拉動經濟增長的新局面。
第二、進一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改造提昇制造業,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繼續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夯實經濟社會發展基礎。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深入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城鄉、區域良性互動,一二三產業協調發展。
第三、大力發展社會事業。堅持優先發展教育,穩步提昇全民受教育程度。完善科技創新體系和支持政策,著力推進重大科學技術突破。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機制,加強社會管理法律、體制、能力建設,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穩定。
第四、紮實推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切實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大江大河重要支流、湖泊和中小河流治理,明顯提高基本農田灌溉、水資源有效利用水平和防洪能力。
第五、改善民生工作。堅持把增加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五年城鎮新增就業4500萬人。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快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第六、不斷加強政府自身改革建設。政府的一切權力都是人民賦予的,必須對人民負責,為人民謀利益,接受人民監督;必須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強維護群眾利益的法規建設,推進依法行政;必須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建立健全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必須從制度上改變權力過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約的狀況,堅決懲治和預防腐敗;必須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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