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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教育(微博)訊來自廣東省學位辦的消息
關於做好2011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2011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1]28號)和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關於做好2011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報名工作的通知》(學位中心[2011]23號)文件精神,2011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以下簡稱『全國聯考』)將於10月29、30日進行,各學位類別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見附件1。為做好我省的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一)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報考者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先通過互聯網登錄到指定的網站填寫、提交報名信息並上傳本人近期電子照片(采用護照證件照片標准,具體要求見附件2,該電子照片將在《報名登記表》、《資格審查表》、准考證、成績單上使用)。然後在規定的現場確認期限內攜帶本人有效的身份證件、相關學位和學歷證書及在網上報名獲得的網報編號到我辦指定的現場確認點辦理身份核驗,繳納考試報名費和簽字確認考試報名信息等手續,具體報名工作程序及要求見附件3,逾期不再辦理。
(二)我省的網上報名時間為7月1-14日,網址:http://xwb.gdhed.edu.cn。現場確認點有3個:①廣州市五山華南理工大學學生文體活動中心、②廣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崗東1號廣州大學桂花崗校區綜合樓大廳、③深圳市南海大道深圳大學老西南餐廳2樓(西校門進約200米處)。現場確認時間為:7月15-18日,確認點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現場確認點的所在城市,也就是考點的所在的城市,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現場確認點。現場確認點只接受在網上已經成功填寫、提交報名信息並獲得網報編號的報考者報名;只在網上報名而未到指定的現場確認點辦理照相等相關手續的考生,本次報名無效。
(三)根據學位辦[2011]28號文件,參加此項考試的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規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其他人員規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為港澳臺身份證件、華僑身份證和外籍護照。
根據《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申領發放辦法》(國務院、中央軍委第510號令,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條規定,『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從事有關社會活動,需要證明公民身份的,憑居民身份證證明;執行任務、辦理公務、享受撫恤優待等,需要證明現役軍人或者人民武裝警察身份的,憑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制發的身份證件證明』。因此,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報名參加此項考試,也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否則不予報名。
在報名期間無法出具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的報名考生,可采用預報名方式用現有身份證件進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和繳費,但考生須簽署預報名承諾書(見附件4),承諾於2011年10月10日前取得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屆時不能兌現承諾者,預報名無效,不能下載准考證,不許其入場考試,所交報名費不予退還。各考區須在10月10日至12日期間統一安排此類考生的身份證件信息修改和確認工作,並在10月13日前將更新後的考生信息通過網報系統上傳。
現場確認點在現場確認環節中,須使用經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核准的系列智能接口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器,對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鑒別,聯機閱讀與核驗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芯片內個人信息資料,進行『人證同一性』認定,采集其電子照片,嚴防替考發生。對於個別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芯片內信息不能正常讀取的考生,可用預報名方式處理。
二、准考證編制、發放與數據上報考試報名工作結束後,各報名點院校統一使用『准考證編制系統』進行匯總並隨機編排考場、考號(准考證樣本及考號編制說明見附件5),並於7月22日前將所有考生考試報名情況及考試所需試卷等下述材料上報學位中心。
1.現場確認點匯總數據(接收現場確認點數據並匯總,將數據分成兩部分按指定的文件名分別上報:考生基本信息數據庫通過網報系統上報;考生圖像信息數據上傳至指定的服務器,並刻錄光盤一式兩份郵寄)。
2.本考區全部考生准考證數據(按編制軟件統一編制,須為各考場填寫好具體考試地點後上報,方式同上)。
3.《全國聯考試卷申請單》(見附件6)
各報考點院校主管部門在提交上述材料前應仔細核查,保證各項內容准確無誤,確保全部報名考生總數與考生繳費總額、考生上傳電子照片總數及考生《報名登記表》總數一致,防止漏報錯報。所有紙質材料須經嚴格審核並加蓋學校公章上報。
我辦於10月16日將報名考生的准考證信息公布在省學位辦網站上(http://xwb.gdhed.edu.cn),請考生於10月28日前自行上網下載准考證,我辦不再另行發放。
三、其他事宜(一)為提高報名工作效率,提高采集考生信息的准確性和可靠性,避免考生在報名確認點現場停留時間過長,或者報名確認結束後考生發現信息有誤要求修改等現象的再度發生,請各招生單位在組織生源時將今年報名辦法以適當方式通知考生,使所有考生通過網上提交報名信息,並仔細檢查確認,如果有誤,及時修改。由考生現場簽名確認後的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一律不作更改。
(二)按照國務院學位辦[2011]28號文件精神,對考生是否符合有關學位類別報考條件的審查,由招生單位在錄取前進行。具體資格審查時間和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成績合格考生的《資格審查表》(樣表見附件7,考生和招生單位可於成績下達後登錄網報系統下載打印)由招生單位審查、存檔。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招生單位不予錄取考生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報名考試費按省物價局和學位中心[2005]34號文的收費標准收取,即每人每科80元。
(四)為保證我省全國聯考報名現場確認工作順利進行,各報考點院校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1.盡早確定現場確認點設置情況,並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報系統進行現場確認點參數設置。
2.做好相應硬件設備的准備和調試工作,及時下載2011版現場確認和准考證編制軟件並做好測試。
3.提前下載、印制2011版《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考(微博)試考生守則及違規處理規則》(見附件8),現場確認時發給每一位考生。
(五)各招生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本校2011年全國聯考(含全部學位類別)工作,負責與學位中心、省學位辦聯系以及專業基礎課試卷的命題、傳遞等工作。請於6月3日前登錄考試管理系統填寫並上傳『招生單位全國聯考負責人簡況表』(見附件9)。隨後,學位中心將各招生單位考試報名數據庫、專業基礎課試卷命題及傳遞、考試成績數據庫等通知下發相應負責人。
(六)有關學位的專業基礎課(附件1中帶▲號的科目)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命題、閱卷,考試與全國聯考科目同時進行,相關試卷的統一格式及傳遞程序將另行通知。
附件:1.2011年全國聯考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2.考生上傳電子照片標准(護照證件照片標准)
3.2011年全國聯考報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4.預報名承諾書
5.准考證樣本及考號編制說明
6.全國聯考試卷申請單
7.資格審查表(樣表)
8.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考試考生守則及違規處理規則(2011版)
9.招生單位全國聯考負責人簡況表
廣東省學位辦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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