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2011年全國聯考報名工作程序及要求公布。
1.考生登錄學位網,按要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和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具體如下:
(1)資格自審。須自查是否滿足所報學位類別應具備的條件,如因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而未能被招生單位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2)按要求填寫並提交報名信息。
(3)上傳本人近期電子照片(護照證件照片標准)。
(4)現場確認前,可以隨時瀏覽、修改相關信息。
(5)網報成功後,生成《報名登記表(樣表)》,核准相關信息並打印。
2.參加此項考試的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其他人員持港澳臺身份證件(華僑身份證或外籍護照)到相關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現場確認點繳納考試報名費並現場確認。現場確認系統內置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提供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片解碼專用軟件,通過其系列智能接口身份證閱讀器,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內的數字壓縮照片還原成可視照片,聯機閱讀與核驗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芯片內個人信息資料,進行『人證同一性』認定,並將該可視電子照片存入現場確認服務器,用於《報名登記表》、《資格審查表》、准考證、成績單等考務管理工作。同時,領取2011版《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考(微博)試考生守則及違規處理規則》,並認真閱讀遵守。
3.考生本人仔細核對現場確認軟件當場打印生成的《報名登記表》,無誤後,在『誠信考試承諾書』欄簽名確認,同時由現場確認點兩名工作人員核對後簽字確認。
4.現場打印的《報名登記表》交省級主管部門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