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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發改委、教育廳日前聯合發文,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管理。中新網記者23日從江西省發改委獲悉,在保證質量前提下,小學生每生夏裝、冬裝各兩套,夏裝每套最高不得超過60元。
據介紹,中小學服務性收費是指學校(包括義務教育學校、高中階段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下同)在完成正常的教學任務外,為在校學生提供由學生或學生家長自願選擇的服務而收取的費用。中小學代收費是指學校為方便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在學生或學生家長自願的前提下,為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代付的費用。
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除按規定向學生收取作業本費、向自願入伙的學生收取伙食費外,嚴禁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服務性收費項目和標准為,社會實踐活動費按照活動所發生的交通費、伙食費和住宿費據實收取,收支公開;伙食費由學生自願選擇飯菜品種並即時付費;小學生課後看護費,看護范圍和時間由各設區市確定,具體收費標准由學校和家長委員會協商,報學校所在地主管部門備案後執行,但最高不得超過60元/人/學期。
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代收費項目包括音像教材費、校服費用等。其中,音像教材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在《江西省中小學用書目錄》中選定,但不得同時推薦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版本的音像教材,每盒音像教材價格不得超過7元。
此外,在保證質量前提下,小學生每生夏裝、冬裝各兩套,夏裝每套最高不得超過60元、冬裝每套最高不得超過80元;初中生每生夏裝、冬裝各兩套,夏裝每套最高不得超過70元、冬裝每套最高不得超過90元。具體標准由各設區市價格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制定。
江西省發改委要求,收費應當堅持自願和非營利原則。中小學向在校學生收取的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和非營利原則,除規定允許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項目和標准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費用。《關於規范江西省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從2011年秋季開學起執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