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記者27日從福建省公務員局獲悉,福建日前正式出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意見》,要求全省各地進一步健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和政策措施。
根據《意見》,設置崗位資格條件應符合國家、福建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適合崗位要求和實際需要,對專業、學歷等的具體要求應准確規范表述,堅決消除任何歧視性條件,專業條件不得作過多過細限定,一般要設置多個相關專業,杜絕“因人設崗”和“量身定做”現象。
在招聘程序上,福建要求進一步規范公開招聘方案制定、信息發布、考試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核、體檢、公示和聘用等基本環節,切實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確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同時,要對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認真嚴格地審查應聘人員學歷、專業、年齡等條件的真實性、有效性,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難、拒絕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報名和參加考試。
《意見》指出,招聘方案等信息發布後,原則上不得修改變更。考試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等環節的進展情況應當及時面向社會公布。要合理設定筆試或面試合格線,有關年齡計算、資格認定等規定應具體明確。
此外,福建規定,對於招聘方案制定、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和復審、擬聘人選確定等,以及招聘工作中遇到的有關問題,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加強集體研究決定,重要情況應及時請示報告,並做好有關資料、原始憑證的記錄歸檔,以備查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