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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教育部印發《切實保證中小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的規定》(下稱“規定”),要求建立有效工作機制,健全學校體育專項督導制度,建立社會監督機制、科學評價機制、表彰獎勵和問責制度,切實保證中小學生每天一小時的校園體育活動,執行不力者將被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追究責任,並在各種評先評優活動中“一票否決”。
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司長楊貴仁介紹說,20多年來,我國學生體質持續下降,近10年下降趨勢在加大,表現在耐力、速度、力量、肺活量等方面,近視率居高不下,肥胖率發展很快。
調查顯示,目前能夠做到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的學校僅佔二成左右。規定要求,中小學校要認真執行國家課程標准,保質保量上好體育課,其中小學1—2年級每周4課時,小學3—6年級和初中每周3課時,高中每周2課時;沒有體育課的當天,學校必須在下午課後組織學生進行一小時集體體育鍛煉;每天上午統一安排25—30分鍾的大課間體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