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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雲"客戶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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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審計客戶提供非鑒證服務
1.財務報表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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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審計客戶的活動 |
具體表現 |
對獨立性“不產生”不利影響 |
(1)溝通審計相關的事項 |
①運用會計准則、會計政策及財務報表披露的要求; ②財務和會計控制以及確定資產和負債金額所用方法的適當性;③提出會計調整分錄的建議 |
(2)提供特定技術支持 |
①解決賬戶調節問題; ②出於監管目的的報告分析和積累信息;③將按照某種會計准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的財務報表轉換為按照另一種會計准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的財務報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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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非公眾利益實體”的審計客戶提供日常性和機械性的工作 |
①根據來源於客戶的數據提供工資服務; ②在客戶已經確定或批准適當的賬戶分類的情況下對交易進行記錄; ③將客戶編制代碼的交易過入總分類賬; ④將客戶批准的分錄過入試算平衡表;⑤根據試算平衡表中的信息編制財務報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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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審計項目組成員向公眾利益實體的審計客戶的分支機構或關聯實體提供編制會計記錄和財務報表的服務(日常性和機械性的工作) |
在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情況下,不會損害其獨立性: ①接受服務的分支機構或關聯實體從總體上對會計師事務所將要發表意見的財務報表並不重大;②服務所涉及的事項從總體上對該分支機構或關聯實體的財務報表並不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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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 |
向屬於“公眾利益實體”的審計客戶提供會計和記賬服務 |
除非出現緊急或極其特殊的情況,並征得相關監管機構的同意,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向屬於公眾利益實體的審計客戶提供編制會計記錄和財務報表的服務 |
2.評估服務
對獨立性“不產生”不利影響 |
如果審計客戶要求會計師事務所提供評估服務,以幫助其履行納稅申報義務或滿足稅務籌劃目的,並且評估的結果不對財務報表產生直接影響(即財務報表僅受有關稅務會計分錄的影響),則通常不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 |
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 |
在審計客戶“不屬於”公眾利益實體的情況下,如果評估服務對被審計財務報表具有重大影響,並且評估結果涉及高度的主觀性,則“沒有防范措施”能夠將因自我評價產生的不利影響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
3.稅務服務
稅務服務的種類 |
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 |
①編制納稅申報表 |
如果“管理層對納稅申報表承擔責任”,通常不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 |
②計算當期所得稅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 |
在審計客戶屬於“公眾利益實體”的情況下,除非出現緊急情況,並征得相關監管機構的同意,會計師事務所不得計算當期所得稅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以用於編制對被審計財務報表具有重大影響的會計分錄 |
③稅務籌劃和其他稅務諮詢服務 |
在提供稅務籌劃建議和其他稅務諮詢服務時,如果該服務具有法律依據,或得到稅務機關的明確支持,通常不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 |
④幫助解決稅務糾紛 |
在提供稅務服務時,如果會計師事務所人員在公開審理或仲裁的稅務糾紛中“擔任審計客戶的辯護人”,並且所涉金額對被審計財務報表“重大”將因過度推介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導致“沒有防范措施”能夠消除不利影響或將其降低至可接受水平 |
4.內部審計
對獨立性“不產生”不利影響 |
為避免承擔管理層職責,只有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會計師事務所纔能為審計客戶提供內部審計服務: ①審計客戶承擔設計、執行和維護內部控制的責任,並指定合適的、具有勝任能力的員工(最好是高級管理人員),始終負責內部審計活動; ②客戶治理層或管理層復核、評估並批准內部審計服務的工作范圍、風險和頻率; ③客戶管理層評價內部審計服務的適當性,以及執行內部審計發現的事項; ④客戶管理層評價並確定應當實施內部審計服務提出的建議,並對實施過程進行管理;⑤客戶管理層向治理層報告注會在內部審計服務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和提出的建議 |
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 |
會計師事務所人員在為審計客戶提供內部審計服務時“承擔管理層職責”,將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導致“沒有防范措施”能夠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
在外部審計中利用自身提供內部審計服務的結果 |
可能因自我評價產生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采取的防范措施包括由審計項目組以外的專業人員提供該內部審計服務等 |
不得向“公眾利益實體”的審計客戶提供內部審計服務 |
①與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 ②財務會計系統;③對被審計財務報表具有重大影響的金額或披露 |
5.訴訟支持與提供法律服務
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的情形 |
防范措施 |
在審計客戶解決糾紛或法律訴訟時,如果會計師事務所人員擔任“辯護人”,並且所涉金額對被審計財務報表“有重大影響” |
將因過度推介、自我評價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導致“沒有防范措施”能夠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會計師事務所不得為審計客戶提供此類服務 |
在審計客戶解決糾紛或法律訴訟時,如果會計師事務所人員擔任“辯護人”,並且所涉金額對被審計財務報表“無重大影響” |
可由審計項目組以外的專業人員提供該服務,或由未參與提供法律服務的專業人員向審計項目組提出建議,並復核會計處理 |
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或員工擔任審計客戶“首席法律顧問” |
將因自我評價、過度推介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導致“沒有防范措施”能夠消除不利影響或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會計師事務所人員不得為審計客戶提供擔任首席法律顧問的服務 |
6.公司理財服務
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的情形 |
防范措施 |
提供公司理財服務的結果直接影響財務報表的金額,將因自我評價產生不利影響 |
(1)由審計項目組以外的專業人士提供該服務;(2)由未參與公司理財服務的專業人士向審計項目組提出有關服務的建議並復核會計處理和財務報表列報 |
如果財務建議的有效性取決於某一特定會計處理,並且同時存在下列情形: (1)根據適用的會計准則和相關會計制度,審計項目組對有關的會計處理或列報的適當性存有合理的疑問;(2)公司理財建議的結果將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
將因自我評價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沒有防范措施能夠將不利影響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提供此類財務服務 |
為審計客戶提供推薦、交易或承銷其股票等方面的公司理財服務 |
將因過度推介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沒有防范措施能夠將不利影響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提供此類財務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