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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雲"客戶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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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審計客戶長期存在業務關系(屬於公眾利益實體的審計客戶)
1.關鍵審計合伙人任職時間:(止5停2延1)
如果審計客戶屬於公眾利益實體,執行其審計業務的關鍵審計合伙人任職時間不得超過“五年”。在任期結束後的“兩年”內,該關鍵審計合伙人不得再次成為該客戶的審計項目組成員或關鍵審計合伙人。
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會計師事務所可能因無法預見和控制的情形而不能按時輪換關鍵審計合伙人,則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該關鍵審計合伙人在審計項目組的時限可以延長一年。
2.關鍵審計合伙人在審計客戶成為公眾利益實體後的任職時間:(滿3緩2)
(1)在審計客戶成為公眾利益實體之前,如果關鍵審計合伙人已為該客戶服務的時間“不超過三年”,則該合伙人還可以為該客戶繼續提供服務的年限為“五年減去已經服務的年限”。
(2)如果關鍵審計合伙人為該客戶服務了“四年或更長的時間”,在該客戶成為公眾利益實體之後,該合伙人還可以繼續服務“兩年”。
(3)如果審計客戶是“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關鍵審計合伙人在該公司上市後連續提供審計服務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個完整會計年度”。
成為公眾利益實體前已服務時間 |
成為公眾利益實體後還可服務時間 |
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上市後還可服務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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