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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公安基層人民警察隊伍建設,完善公安乾警招錄培養體制,經研究決定,通過教育入學考試和公務員考試一並統考、定向培養的方式,組織實施公安系統基層人民警察招錄培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及培養院校
2011年天津市招錄培養公安系統基層人民警察200名。招錄培養計劃中,設置10個職位專門面向全市統一選聘到村任職、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全市統一招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天津生源大學生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者進行招錄。培養院校為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實行公安專業專科教育,學制2年。對完成專科規定學業、符合畢業條件的人員頒發專科畢業證書,並定向安置工作。
二、招錄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錄對象
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8月15日至1993年8月15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9)具備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招錄過程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錄職位查詢
具體招錄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報考人員從2011年8月8日開始,通過天津人事信息網(www.tjpnet.gov.cn)和天津人事考試網(www.tjkpzx.com)查詢。
四、報名和繳費的方式、時間及相關事項
考試報名與繳納考試考務費均在網上進行。
網址:gwybm.tjpnet.gov.cn。
報名時間:2011年8月15日8:00開始至8月19日18:00結束。
繳費時間:2011年8月15日8:00開始至8月21日18:00結束。
每個招錄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招錄計劃數之比低於3:1的不能開考,並相應調減計劃。報考上述職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可改報其他職位。
改報時間:2011年8月23日9:00開始至8月23日16:00結束。
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政策,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務費用。
五、考試科目、時間
(一)筆試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教育入學考試科目為《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
筆試時間:2011年9月17日、9月18日。
具體安排為:
2011年9月17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申論
2011年9月18日
上午:9:00?11:30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
考試地點和注意事項詳見《筆試准考證》。
筆試准考證下載時間:2011年9月14日8:00開始至9月16日18:00結束。公務員考試與教育入學考試使用同一張准考證,請考生務必保管好,切勿遺失。
報考人員應按照准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10月9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址查詢筆試成績及相關信息。
(二)體能測評與資格原件審核
體能測評與資格原件審核的時間為10月16日。
筆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每個職位招錄計劃數和參加體能測評人員1:4的比例,確定各職位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
招錄職位參加體能測評的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照該職位的實際人數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准和項目按照《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准(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體能測評不合格人員,不能進入面試。
報考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報名登記表等材料的審核工作與體能測評一並進行。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三)面試
面試為結構化面談。
體能測評與資格原件審核工作結束後,在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每個職位招錄計劃數和參加面試人員1:3的比例,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招錄職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職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面試時間:2011年10月29日、30日。
面試准考證下載時間:2011年10月25日至28日。
六、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後,以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職位招錄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佔50%。具體為: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並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職位錄用計劃數的情況,依次以筆試、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仍出現並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選。
體檢、考察工作依據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七、公示
對擬錄取的人員,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在天津人事信息網統一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招考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准考證號、畢業院校,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八、錄取、錄用
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取的,由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發放錄取通知書。被錄取人員與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和市公安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接受培養,學制兩年。對於合格畢業學生,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定向安置工作。
九、其他事項
報考人員要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在本次招錄筆試過程及其它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處理。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考試范圍以《2011年政法乾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和《2011年政法乾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教育入學考試文化綜合考試大綱》為准。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
公務員考試政策諮詢電話: 23303818 83605867
教育入學考試考務諮詢電話:23768629
公務員考試考務諮詢電話:23134226
網絡報名技術諮詢電話:23314295
市招考工作監督電話:23030853
二O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