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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術之3
鼓吹有所謂內部指標。不法分子和中介打著與招生機構負責人有私人關系的幌子,謊稱可通過交錢換取能降分錄取的所謂“內部指標”。
提示
教育部要求,高校要按照“集體議事、公開透明”的原則嚴格招生計劃的使用程序、范圍和責任。嚴禁高校利用調整計劃降低標准指名錄取學生,嚴禁高校向考生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
騙術之4
誤導走所謂特殊招生捷徑。不法分子或中介向考生和家長大肆宣揚部分高校可單獨、自主招生,聲稱只要交錢,即可隨意突破文化成績要求。還有打著軍校招收“地方委培生”、“自費生”、“國防生”的幌子,甚至通過偽造軍隊公文公章、冒充軍隊機關或招生部門人員,許諾教育部認可學歷、畢業後一律安排到部隊工作等,騙取學生和家長信任。
提示
教育部提醒廣大考生,招生院校不得避開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擅自錄取考生。目前開展自主選拔錄取(社會上俗稱“自主招生”)的試點高校和試行單獨招生的示范性高職院校,都是經教育部批准開展試點工作的,它們今年的試點招生工作已經全部結束。另外,從2008年起,未經教育部和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共同批准,軍隊院校不得開辦學歷教育專業(班次)或按學歷教育的學制和規格招收任何形式的地方委培生。
提供教育信息服務不容怠慢
從近年來查處的招生詐騙典型案件看,招生詐騙的主要特征是:不法分子在詐騙過程中利用考生和家長望子成龍的急切心理、低分高錄的僥幸心理及上當受騙後礙於面子不願聲張舉報的心理,通過虛構與招生部門的密切關系,甚至假冒招生院校及工作人員,借助熟人做擔保,以虛假承諾做誘餌,編造“交錢就能實現低分高錄”的謊言,實現詐騙目的。
針對招生詐騙現象,專家提出,不要對“潛規則”寄予厚望,所謂“金錢可以搞定一切”不過是騙子的伎倆。有教育機會固然重要,但千萬不要在機會面前迷失,要學會甄別機會的真偽。
同時,要加強教育信息服務。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表示,發生在自考助學、成人教育、網絡教育中的招生詐騙,主要原因是家長對這些教育不了解,而提供各類教育的充分信息給社會公眾,是教育部門的重要職責。在這方面,我國教育部門與國外相距甚遠,比如美國聯邦教育部,調查、收集各種信息,及時發布,以供受教育者選擇學校,以及辦學者確定辦學定位、辦學模式調整服務。(通訊員鍾林記者靳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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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招生首先須具備國家核准的相關資格,招生計劃要經省招辦集中公布;考生個人須參加高考且成績要達到規定的分數線並填報志願;在一個省的范圍內只有省招辦與相關高校聯系,按照規定的程序實施網上錄取;高校招生不得向考生收取與錄取有關的費用;考生應通過正規渠道了解招生政策,通過省級招辦和高校指定的方式查詢確認錄取結果,勿存僥幸心理、勿信不實傳言,若有疑惑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核實,避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