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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考試院昨日傳出信息,2011年被普通高校錄取考生的個人紙質檔案須由考生本人按規定領取,並在報到時交到錄取高校。8月22日—8月26日,應屆生可到畢業中學、往屆生到區(縣)高招辦領取本人紙質檔案。
院方提醒,紙質檔案屬個人重要資料,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准考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領取到密封件後,不可擅自啟封、拆閱。若考生未領取檔案,畢業中學一般會將其先退還到考生戶口所在區(縣)的高招辦,區(縣)高招辦再將考生檔案轉送到戶口所在街道的勞動服務所。(記者彭德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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