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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下發關於切實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等資助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秋季學期開學前後,教育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組成檢查組,對各地、各高校的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拒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等嚴重違規行為將從嚴查處。
主管校領導要親自抓“綠色通道”
“綠色通道”是確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通知提出,主管校領導要親自抓,校內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分工明確,細化工作程序,明確責任人,在新生報到現場設立專門的“綠色通道”區域,保證提出申請且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都能通過“綠色通道”順利入學。
各地各高校要開通反映渠道接受投訴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各高校要開通學生和社會各界的反映渠道,接受有關政策諮詢和問題投訴,並對投訴的問題及時進行核查處理。今年8月15日至9月15日,教育部將繼續開通高校學生資助工作熱線電話。
各地資助專項資金要在開學前及時到位
根據通知,各地教育部門要會同當地財政部門,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足額落實各項資助經費,科學合理地及時逐級分解下達預算,務必保證應分擔的資助專項資金在開學前及時到位。各高校應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從事業收入中按比例足額提取經費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得提而不支、多提少支或直接列支。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勵社會各界捐資助學,拓寬經費來源渠道。要切實加強對各項資助經費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擠佔、挪用資助資金。
開學後及時向困難學生發放國家助學金
通知提出,秋季學期開學後,各地教育部門、各高校要及時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國家助學金,並通過多種方式幫助解決基本生活費用,確保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後的正常生活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