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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十一中考點報告情況。”
“報告指揮部,我考點有考場30間,可容納考生900名,目前試卷已安全抵達考點,清點無誤……考務工作一切順利。”
這是2011年9月17日上午7時50分,北京市司法局視頻會議室裡的一幕。
今年,北京市在全國率先啟用考試視頻監控系統,位於市司法局的考試指揮部可以直觀、及時、全面地掌握各考場情況,進一步保障國家司法考試順利進行。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有關負責人今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10年來,國家司法考試工作全面發展,規章制度體系不斷完善,規范化管理明顯加強,儲備和選拔法律職業人纔的職能作用有效發揮,對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維護司法公正,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了重要貢獻。
人性化服務體貼入微
國家司法考試10年,除了考試難度之外,給廣大考生和民眾留下最深刻之印象,恐怕要數體貼入微的人性化服務了。上至司法部,下到最基層司法行政機關,服務理念貫穿始終。
“從2003年開始,司法部開始推廣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如今已實現網上報名全覆蓋,並逐步實現了網上考務管理、網上答案異議、網上評卷,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確性,方便了廣大考生。”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有關負責人說。為切實解決應屆本科畢業生大學畢業後回原籍或前往異地就業,辦理資格申請和領取資格證書所遇到的困難,2011年,全國統一實行了網上資格申請,突破資格證書在報考地申領的規定,極大地便利了申請人。據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共有8000餘人在非報考地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佔全部申請人的近50%。
記者注意到,每年國家司法考試開始報名前,司法部都會發布公告,詳解報名條件特別是政策調整情況,各地司法行政機關以此作進一步解讀,並結合轄區實際情況作重點提醒。今年,上海市實行了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全程網絡化管理試點,取消現場確認工作環節,基本實現報名人員網上報名、網上繳費、自行打印准考證,工作人員網上資格初審、網上監管的全程網絡化管理目標。北京市在去年網上就近選擇考點區域的基礎上,為了方便高校相對集中的昌平地區考生,首次在遠郊區縣設置了考點,有效解決了1200名考生就近在昌平區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問題。
政策放寬更多人受益
“推行統一司法考試制度的10年,是國家對中西部地區及少數民族地區司法隊伍建設傾斜支持力度最大的10年,是西藏法官隊伍發展進步最快、職能作用充分發揮的10年。”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負責人不無感慨地說。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有關負責人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這10年,司法部立足我國地區發展不平衡的實際,在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制度框架內,先後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下大力氣解決我國中西部地區和民族自治地方法律職業人員短缺,特別是基層法官、檢察官斷檔問題。
“實際上,在2002年國家司法考試實施之初,我們就對中西部地區特別是偏遠、貧困基層地區實施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降分錄取政策,2007年以來又多次進一步擴大放寬報名學歷條件、降分錄取政策實施范圍。”這位負責人說,目前,全國已有25個省份的1386個縣級行政區域實施這一政策,共有6萬多人通過放寬政策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港澳臺居民被允許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同樣引人關注。2004年,符合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在內地考區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第二年,香港、澳門考區設立。2008年,符合條件的臺灣居民亦被納入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范疇。截至目前,已有274名港澳臺居民通過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為拓寬司法機關招錄法律人纔渠道,促進優秀法律本科畢業生順暢地進入法律職業,普通高校在校四年級學生被許可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短短3年時間,就有近4萬名學生通過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10年來,全國共有41萬人通過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為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公證員隊伍儲備了一大批高素質、專業化的法律職業人纔,國家司法考試在法律界、法學界以及社會各界的影響力和關注度日益提高,國家司法考試的權威性和公信力不斷增強。”這位負責人頗為自豪地說。
科學管理標准化建設
“中國第一考”——這是很多人對國家司法考試的評價。如此定位,除了通過率低之外,參考人員分布范圍廣、人數多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據統計,今年國家司法考試全國報名人數達41.5萬餘名。雖然任務繁重,但各級司法行政機關按照“組織嚴密、程序嚴謹、標准嚴格、紀律嚴明”的工作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嚴格落實責任,平穩、安全、順利、有效地組織實施了十次國家司法考試。
“10年來,我們大力加強國家司法考試組織管理工作,大力加強工作規范化建設,國家司法考試工作水平不斷提昇。司法部設立了國家司法考試司和國家司法考試中心,全國有23個省份司法廳(局)設置了國家司法考試處或辦公室,約100個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設立了國家司法考試管理機構,初步形成了國家司法考試工作網絡。”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司法部還制定出臺了一系列管理規程和操作規范,對報名管理、考務組織、考場規則、考試紀律、命題要求、評卷規則、違紀處理、考試監察、安全保密、資格證書管理等各個工作環節作出了具體規定,確保了國家司法考試各項工作規范有序。
2011年年初,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下發了《國家司法考試標准化建設實施方案》,對國家司法考試25項管理制度的草擬和完善工作做出安排。近年來,各地在實踐中為推進國家司法考試管理標准化工作積累了大量有益經驗。如江蘇科學制定了不同地區、不同形式的三項工作標准,即報名點、考點、考場設置標准,網上考務管理基礎設備配備標准,試卷保密室建設標准;廣東深圳先行建立應急處置機制,制定國家司法考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提出了應急處置程序規范統一問題。 “經過3年至5年努力,我們要使全國司法考試系統實現4個主要目標:相對穩定的工作機構,精通業務的工作隊伍;協調有序的運行機制,基本定型的管理模式;統一標准的工作場所,規范明確的操作流程;充分保障的經費來源,領先配置的設備設施。”這位負責人充滿信心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