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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日期及具體安排見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相關公告。
(三)考試大綱及命題
1、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自2011年起,我校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包括初試和復試)不再指定參考書目,只限定命題范圍。初試考試科目命題范圍見《2012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初試科目命題范圍》,復試考試科目命題范圍見《2012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科目命題范圍》。
2、全國統考和全國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全國聯考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具體考試大綱見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
3、西藏單獨考試有關事項及考試科目、代碼、命題范圍見附件1。
4、單獨考試的初試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題,考試科目及代碼、命題范圍見附件2。
(四)初試地點:參加全國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法律碩士(法學)聯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報名、考試;參加單獨考試、“MBA聯考”、“MPA聯考”考生到我校參加考試。
(五)復試
復試辦法和程序在發放復試通知書時予以公布。復試時間、地點、科目、方式在復試通知書中予以說明。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根據教育部和我校規定,同等學力考生在參加復試時:
(1)(不含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提交本人在公開刊物上發表的所報考學科的論文2篇原件及復印件。
(2)加試2門大學本科主乾課程(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除外),加試課程待到復試時通知考生。
(六)教育部依據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結合年度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報考的生源情況,以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對報考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乾人纔計劃考生提出確定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應試科目總分要求和單科分數要求;對應屆本科畢業生和非應屆畢業生實行統一的參加復試最低分數線。
對單考生參加復試的要求由我校自定並公布。
符合復試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額限制無法被錄取的報考各專業學位的考生,只能轉到其它學校相同的專業學位參加復試,不得轉其他學科專業復試。
調劑復試的要求均以初試結束後教育部發出的2012年錄取工作通知的規定為准。
七、體格檢查
考生復試時應按我校規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我校復試通知。
八、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2012年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所有被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乾人纔計劃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且須簽訂定向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與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
參加單考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委托培養碩士生。對於委托培養的研究生應由本人和用人單位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聯系、協商,錄取前簽訂相應的委托培養碩士生合同書。
九、獎學金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以及《中國政法大學深化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綱要》,自2010級碩士研究生開始,我校實施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試行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後,被我校正式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均需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學費。同時,學校將根據有關標准及申請審批程序,為碩士研究生提供獎學金、助學金或科研資助(MPA、MBA兩個專業除外)。
新入學的一年級研究生(MPA、MBA兩個專業除外),成績優秀的可以享受“新生獎學金”,二年級、三年級時根據前一年的在校綜合表現,評定當年的獎學金。有關新生獎學金的說明:
(1)新生獎學金評定原則初步定為:擬錄取的考生,根據獎學金名額和初試、復試成績排名,確定是否享受新生獎學金。有關新生獎學金詳細的評定原則等相關事宜以錄取名單公布後研招辦發布的通知為准。
(2)新生享受獎學金的比例為錄取總人數的70%左右。
(3)新生獎學金金額,除法律碩士學院、中歐法學院外,其他各學院均相同。2012年新生獎學金金額待定。(2011年新生獎學金金額為人民幣9000元;法律碩士學院和中歐法學院新生獎學金金額詳見學校有關部門和有關學院網站公告。)
(4)錄取類別為定向的考生,不享受獎學金,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定向生相關待遇。
十、畢業生就業
碩士生(定向、委托培養碩士生除外)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學校及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畢業生調配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定向、委托培養碩士生回定向、委托單位。
十一、其他
(一)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論壇)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論壇)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後果,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我校碩士生培養實行各研究所集體培養與導師個人負責相結合的培養制度。碩士生基本學制為3年,在校學習年限可為2—4年,均為全日制。
(三)中歐法學院碩士生培養方案詳見該學院網站。
(四)考生有關材料發放方式
1、准考證由考生自行在報名系統中下載打印(網址:http://yz.chsi.com.cn)。
2、初試成績通知單、復試通知書和復試結果由考生本人自行在我校網上查詢、下載或打印(網址:http://gate.cupl.edu.cn/yzb)。
3、調檔函、錄取通知書由我辦寄發本人。
4、其他通知在網上公布,不再給考生寄發書面通知。
有關材料發放的具體通知將在我辦網站上公布,網址:http://gate.cupl.edu.cn/yzb。
(五)所有被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乾人纔計劃新生第一學年均須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礎強化培訓基地接受培訓,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其他專業理論知識的學習,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進入我校開始碩士課程學習。
碩士生畢業後必須回定向地區或單位連續服務至少5年(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學校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本計劃學習畢業的,必須回原單位繼續工作至少8年)。
畢業生不按協議就業者,要支付培養成本和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標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規定。
(六)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七)2012年法律碩士學院各專業學費調整為人民幣15000元/年/生。
附件1:我校法學(專業代碼前4位為0301)各專業共為地處西藏地區的單位定向培養碩士生10名(簡稱援藏計劃)。實行單獨考試。選拔、報考條件及報名辦法由西藏自治區組織部及教育廳制定。考試科目:單獨考試思想政治理論(代碼:111)、單獨考試英語(論壇)(代碼:261)、基礎課(代碼:790,包括法學理論、憲法學)、專業基礎課(代碼:890,包括刑法學、民法學、訴訟法學(含邢訴、民訴))。考試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單獨命題,命題范圍見《2012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初試科目命題范圍》。復試科目及命題范圍見《2012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科目命題范圍》。
附件2:單獨考試考試科目、代碼(不含援藏計劃)、命題范圍
(1)單獨考試考生應試單獨考試思想政治理論(代碼為:111)。
(2)單獨考試考生考試科目外語語種只限英語(代碼為:261)。
(3)單獨考試其他兩門業務課參見所報專業考試科目欄中代碼。
單獨考試各考試科目命題范圍見《2012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初試科目命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