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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指出:“對特長顯著、符合學校培養要求的,依據面試或者測試結果自主錄取”。發現、選拔、培養一流拔尖創新人纔,是上海交通大學115年的傳統。為探索選拔具有科技創新潛質人纔的新途徑,我校根據《綱要》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申請條件
2012年,我校將首先在江蘇省、浙江省、上海市三省市,實施“自主選拔科技創新潛質人纔”試點,待條件成熟後再推廣到其他省市。
凡符合江蘇省、浙江省、上海市高考報名資格,在高中階段獲得省級科技創新大賽一等獎(或以上)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均可以“入學申請制”方式,向我校提出申請。
二、報名
1、登錄上海交通大學招生網站http://zsb.sjtu.edu.cn,進入“上海交通大學網上報名系統”(點擊進入),進行“自主選拔科技創新潛質人纔”報名。請按要求在線填寫電子報名信息,提交後下載打印相關表格,由所在中學核實該表和獲獎復印件,校長簽字,學校蓋章。
2、請以特快專遞EMS方式寄(送)到我校招生辦公室,截止時間2011年12月10日(以郵戳為准)。
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800號交通大學新行政樓B樓333室招生辦公室,郵編:200240,電話:021-34200000。
3、請確保報名材料打印質量,保證條形碼清晰可辨。考生可在報名系統查詢材料接收狀態、審核結果。
三、選拔方式
我校將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同學進入復試。
進入復試的同學,免予參加“高水平大學自主選拔學業能力測試(AAA測試)”筆試,將被邀請到上海交通大學校園,參加面試和專業特色測試。
我校將聘請相應領域教授組成專家組,對復試學生進行面試和特色測試。內容包括考查學生的科技創新潛質、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團隊合作精神和動手能力等。
我校根據考生面試和特色測試結果,確定獲得“科技創新潛質人纔”自主選拔認定資格人選。
四、優惠錄取政策
“自主選拔科技創新潛質人纔”試點,是我校在江浙滬三地實施的“深化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驗(章程另發)”的組成部分,凡獲得我校“自主選拔科技創新潛質人纔”認定的考生,將與其他預錄取同學一起,在相關省級教育考試院網站和教育部陽光平臺網上公示。
被認定的考生仍需參加所在省市高考,高考成績作為最終錄取的參考,只要高考成績達到當地一本線,即可被我校相關專業錄取。
五、其它事項
1、獲得復試資格的同學,需自行上網下載打印復試准考證,准考證打印開放時間請見網上公告。
2、復試費100元,於復試報到時繳納。對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由考生申請,我校審核批准後,減免復試費、並視情資助部分或全部復試交通費。
3、復試日期:初定2012年1月(具體時間以打印下載的准考證為准)。
4、復試地點:上海交通大學東川路800號。
5、本次“自主選拔科技創新潛質人纔”試點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准。為確保此項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學校招生監察小組全程參與,同時接受社會監督(我校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34206219)。
六、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