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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日發布《中學教師專業標准(試行)》(征求意見稿),在全國范圍內公開征求意見。該標准強調,中學教師應尊重個體差異,主動了解和滿足中學生的不同需要;尊重中學生獨立人格,維護中學生合法權益,平等對待每一個中學生。
標准要求,中學教師要了解中學生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形成的過程及其教育方法,並根據其形成特點,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德育活動。並要求教師要了解中學生群體文化特點與行為方式。
該標准強調,中學教師要以師德為先,履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關愛中學生,尊重中學生人格;為人師表,教書育人,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學識魅力教育感染中學生,做中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
標准要求,中學教師要樹立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的理念,將中學生的知識學習、能力發展與品德養成相結合,重視中學生的全面發展;信任中學生,積極創造條件,促進中學生的自主發展。
在教師專業素養方面,標准要求,中學教師要尊重中學生權益,以中學生為主體,充分調動和發揮中學生的主動性;遵循中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教育教學規律,提供適合的教育。要引導中學生自主學習、自強自立,培養良好的思維習慣和適應社會的能力。
標准還要求教師通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等多種方式,有效實施教學;引發中學生獨立思考和主動探究,發展學生創新能力;將現代教育技術手段滲透應用到教學中。
標准鼓勵教師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幫助中學生建立良好的同伴關系;了解中學生,平等地與中學生進行溝通交流;指導學生理想、心理、學業等多方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