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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獲悉,從2012年起,安徽省將全面實施教育收費治理工作責任制,如果管轄的學校出現亂收費現象,除學校負直接責任外,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將承擔相關責任。
明年初,安徽省將與各市教育局、各高校、直屬中專學校分別簽署教育收費治理工作責任書,各市教育局與所屬各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學校(含直屬幼兒園)分別簽署責任書;各縣(市、區)教育局與所轄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分別簽署責任書;部門、行業和民辦的各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按屬地管理原則與所在市、(縣、區)教育局分別簽署責任書;高校附屬中小學和幼兒園與其舉辦高校分別簽署責任書。
安徽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把簽署責任書作為落實責任制的重要抓手,提高治理教育亂收費的水平,對治理工作不到位、責任范圍內教育亂收費問題嚴重的,將堅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記者俞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