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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韶關犁市鎮的香港義工告訴記者,他們通過支教發現,一個是拿搞其他運輸的普通面包車直接當校車接送孩子;另一個則隨便找親戚幫忙“開車”,並沒有什麼資質。
●曾經應邀向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言校車問題的北京師范大學袁桂林教授表示,要把校車司機當做一種新型職業。不能有駕照的人就能開校車。
正寧校車事故發生後,輿論聚焦在中國校車質量上,常常拎出中美校車來比較。
事隔不足1個月,12月12日下午放學時間,徐州豐縣首羡鎮一運送小學生校車側翻,造成15名學生死亡。事故中,當事車曾因未備案被要求停運,司機的准駕車型不符。
早前一天,國務院法制辦剛剛公布《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
校車安全事故的紮堆爆發讓人們看到了校車安全的另一面:脆弱。在討論聲中,大家更多地開始反思校車司機的“殺傷力”:有多少“馬路殺手”會坐上校車的駕駛座?怎樣纔能當好幼小生命的“保護神”?
什麼人在開校車?
許多民辦幼兒園開校車的是“兼職司機”,他們是園裡的老師或工友,有客車牌照,但並不合乎資質
“試想一下,在大霧天以80公裡時速逆向行駛撞上貨車,即便是美國校車,也會有很大傷亡。”廣州市程通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李教練舉例說,校車駕駛安全和普通道路駕駛安全本身就有區別。比如江蘇徐州的校車事故,臨時替駕的司機也有牌照,但他持有的是B2牌,“開慣了貨車的手腳,踩剎車的重量和剎車速度都不一樣。”
“歸根結底,人很重要。”李教練說,否則車子再結實也是枉然。
12月11日,就在徐州豐縣校車事故發生前一天,國務院法制辦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正式公布《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
“我仔細看了,裡面對校車駕駛人有單獨一章的約束很好,如果能細化到對校方在聘請駕駛員的制度上有所規定,效果就會更好。”廣州市星河灣靈格風幼兒園園長關萍告訴記者,由於校車運營是屬於校方投入,無論是幼兒園還是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所繳納的費用或政府所投入建設的專項經費均沒有列出“校車”這一欄,“通俗一點說,就是校車得由學校自掏腰包,做得越好,就越虧錢。所以有的經費緊張的民辦幼兒園根本拿不出這筆費用。”
關萍舉例說,她所在的幼兒園共有兩輛校車,一輛為19座中巴,一輛為12座小巴。兩輛校車內均裝有攝像頭,各配備一名專職校車司機。“除前期購置車輛、設備所投入的四五十萬元左右,每個月的人工、燃油費用、維護費用等大約花8000元。”她說,業內校車司機平均月薪為2000多元,而她們所聘請的其中一人光開校車就開了11年,月薪4000多元。
“因為這樣的人纔很難找,也很難留。”關萍說,“雖然給幼兒園開校車是‘比較舒服’,但資格老一點、有A1牌的,如果沒有相對稍好的待遇,他們也還是寧願去跑運輸,賺得多得多”,“所以許多民辦幼兒園開校車的是‘兼職司機’,他們是園裡的老師或工友,有客車牌,但並不合乎資質”。
據了解,廣東大中城市尤其是珠三角的校車運營主要集中在幼兒園,而邊遠地區、山區、鄉鎮一級則主要集中在義務教育階段。
“一些學校為了省錢,就會從兩個地方‘摳’。”在韶關犁市鎮的香港義工告訴記者,他們通過支教發現,一個是拿搞其他運輸的普通面包車直接當校車接送孩子;另一個則隨便找親戚幫忙“開車”,並沒有什麼資質。
校車司機的潛在“殺傷力”
許多幼兒園的司機為中青年男性。校車司機得很有耐性,不能卡位、追車,不能急躁
“有A1牌,熟悉交通線路”,在搜索引擎內輸入“招聘校車司機”字樣,幾乎所有的職位要求上都只有如此簡單的字樣,個別的會加上“有幼兒園校車駕駛經驗優先”。
一個熟悉交通線路、有A1牌的司機能否勝任校車司機?“是有點不一樣。”星河灣靈格風幼兒園校車司機張林(化名)通俗地說,有A1牌的只能保證開大車的基本資格,熟悉交通線路就更加不用說了,“任何一個司機哪條路開得多了,自然就熟悉了”。“但給幼兒園或者其他學校開車,要求會更高。”
張林告訴記者,他周一至周五每天清晨5時就起床,6時到幼兒園,檢查車輛的制動、轉向、輪胎、安全門、安全帶等車況,6時30分准時出車。“第一趟是走星河灣的外圍路線,主要是洛溪方向,繞一個圈大概1個小時;第二趟是星河灣內部各期,大約20分鍾;第三趟是迎賓路段沿線,大約45分鍾左右,早上8點40分左右就全部結束。”
“也就是說每天的開車時長約為4個多小時,來回要100公裡左右。而且這4個多小時精神要相當集中,壓力比開普通車大,因為身後是一群孩子。”張林是老資格司機,但即使技術過關,他對每天的早起和夜歸都顯得相當謹慎。“特別是入冬,有時接第一趟孩子時天還沒亮,送孩子的時候堵一堵車,就已經天黑了,視野不夠好。”
其次,記者發現,許多幼兒園的司機為中青年男性,在校車司機的招聘上也多要求男性。
“但實際上,青年男性並不太合適,他們容易心煩氣躁。”張林說,校車司機得很有耐性,不能卡位、追車,不能急躁。“比如旁邊有輛車超了你,你忍不下這口氣,忘記車裡面的是孩子,硬是要追它,再超車,就十分危險。”張林曾經在迎賓路上看過一幕校車超車的,“在右側超車,差不多同時被它超的車輛左側也有車想超車,差點就出事”。
“校車司機很容易疲勞駕駛。”關萍說,由於校車司機每天都要早起,所以聘用單位有必要保障他們的休息時間。“我們規定司機的休息時間是從早上11點到下午3點,此外的其他時間有時會讓他們去運一點書籍、教學用具等。”
培訓靠譜司機更重要
有時孩子之間磕磕碰碰,司機還得當護士、調解員。交通部門有必要對登記備案的校車司機組織培訓
“我都不敢再上班了。”住在廣州大道南瀝滘的許姓年輕母親嘆氣說,原本她在一家民營企業做文書,自從孩子到了上幼兒園的年齡,她就辭職了。“雖然幼兒園有校車接送,但不讓家長跟車,心裡總是不太放心,於是天天早中晚接送孩子,怕的就是路上不安全、吃的東西不乾淨。”
校車司機是幼小生命的“保護神”,怎樣發揮作用,牽動的不僅是為人父母的心。
據了解,盡管校車司機掌握著一車孩子的命運,但這個職業在國內卻基本沒有從業門檻,在《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出臺之前,只有各地交警部門加以約束。
比如早在2006年開始實施《深圳市校車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的深圳,就嚴格規定,學校、幼兒園應當使用具有《校車許可證》的機動車運載學生,違者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並對學校、幼兒園及出租校車的所有人處以1萬元罰款。校車駕駛人應當具有5年以上的機動車駕駛資格;在最近3年任一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不超過6分,且未發生過負次要責任以上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廣州市教育局副局長吳強告訴記者,目前廣州市正規的校車,除了校車本身必須符合相關標准外,還規定校車駕駛員除具備機動車駕駛證外,還須具有相應准駕車型3年以上的安全駕駛經歷,且最近3年內任一計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目前廣州市登記在冊的2500多輛校車,都符合以上條件,且每輛正規的校車上都有標識,包括校車證、校車司機資料等。”吳強介紹,廣州的學校申請校巴需要滿足三個條件:首先,車輛必須擁有廣州戶口,即在廣州上牌;其次,學校必須是車輛的擁有者;再者,駕駛員必須是學校正式職工,而非臨時工。此外,根據相關規定,廣州市還要求學校與校車駕駛人簽訂聘書和安全駕駛責任書。簽訂聘書時,每個司機必須出具駕駛員最近一個月內的資料。
曾經應邀向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言校車問題的北京師范大學袁桂林教授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要把校車司機當做一種新型職業,在國家職業類別中有一席之地。不能有駕照的人就能開校車。校車司機的行為規范要與國家職業道德規定相一致。
至於不少人提出的要設立“校車司機上崗資格證”的建議,張林就表示“沒有太大必要”。“因為年審時是對人、對車的,只有一個空子可鑽的就是找人‘替開’,這種情況若發現應該重罰。”
但他建議,交通部門有必要對登記備案的校車司機組織相關培訓。他從開校車10多年的經驗來看,車上孩子吵鬧會有跟車老師管理,但有時孩子之間磕磕碰碰等,司機和跟車老師還得當護士、當調解員。“所以如果有一些急救知識、穩定的情商訓練等培訓,並在年審時考核,會比較靠譜。”
同時,張林還提出校車司機作為一種職業,應該規范門檻、收入和考核等。“就像老師、公交車司機等職業,也得有個最低工資水平。”
校車安全事故一覽
◎12月13日,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古城鄉中學組織學生外出,所乘客車與貨車相撞,造成2名學生當場死亡,多名學生受傷。目前,肇事司機被控制。
◎12月12日,一輛核載52人的校車接豐縣首羡鎮中心小學學生回家。17時45分許,尚有29名學生的校車行駛至張後屯村附近,因為避讓一輛人力三輪車,側翻進路邊水深約60厘米的水溝內,車廂進水,最終導致15個幼小生命嘎然而止。
◎12月7日清晨,深圳龍崗南灣布瀾路和平吉大道交會處發生校車與貨車碰撞事故,致11名學生受傷。交警部門查明,事故系校車司機在交通信號燈顯示直行的情況下駕車左轉造成,已被納入交通違法處理“黑名單”。令人驚訝的是,經查,司機萬某未考取深圳市校車駕駛人證。
◎3月14日,北京一輛核載49人、卻載著81名幼兒園師生的校車,以98公裡時速撞上路邊圍擋致兩人死亡。起訴書上顯示,34歲的肇事司機尤毅竟然有10年的吸毒史。 (記者謝苗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