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2年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12年繼續通過自主選拔錄取的方式招收具有創新潛質、學科特長以及品學兼優、全面發展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實施辦法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本次自主選拔錄取考試不接納遼寧省考生報名。2012年我校將在高考出分後對遼寧省考生進行綜合評價錄取,在高考的基礎上,進行綜合素質面試考核,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和我校綜合素質面試考核成績為基准進行錄取。詳細方案2012年5月初在東北大學招生網(www.neuzs.com)公布。
(二)遼寧省以外省市(自治區)符合高考報名條件,身體健康,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
1、符合教育部保送生條件規定的學生;
2、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性學科競賽或科技創新競賽獲得省級二等獎以上的學生;
3、具有較強的創新和實踐能力,高中階段獲得國家專利、發表論文或有其他科技創新成果,經我校專家認定的學生;
4、在語言文學或音樂方面有特殊纔能,並在相關等級考試中達到較高級別或高中階段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作品或有出版專著的學生。
5、高中階段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現並獲得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乾部、優秀團員、道德模范、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或省級其他榮譽稱號的學生;
6、省級重點中學或示范性高中學習成績名列前茅、全面發展且經中學推薦的學生;其他中學綜合成績排名在年級前5﹪且經中學推薦的學生。
7、經我校優秀生源基地中學校長推薦的具有創新潛質或綜合素質高的學生。(每校不超過3人,需要中學校長出具介紹學生情況的推薦信)。
8、對以下專業具有濃厚興趣、具有相關學科特長、具備學習該專業潛質並有志於該專業學習的學生:
招生專業
二、報名程序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需通過所在中學統一組織報名、郵寄報名材料,請各中學及時對校內學生公布本簡章。
1、網上報名
我校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的報名、照片上傳、繳費、准考證打印工作均在網上進行。請登錄東北大學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http://202.118.27.186/NEU_ZS),按提示完成報名,並用A4紙打印報名表。
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到2012年1月5日。
2、中學審核推薦
所在中學如實審核《東北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報名表》,中學教務部門審核學生成績並蓋教務部門公章;中學校長填寫推薦意見,簽字並蓋學校公章。對成績填寫不全或缺中學蓋章的報名表,我校不予受理。
所在中學下載並按照要求填寫《東北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中學推薦學生匯總表》。請按照推薦的先後順序填寫匯總表並注明學生報名條件。對我校優秀生源基地中學校長推薦的具備良好可塑性和培養潛力的學生,請在匯總表備注欄注明“生源基地校長推薦”。
中學應將所推薦學生的基本情況在校內進行公示。
3、遞交報名申請材料
考生需要提交的報名材料為:
①經所在中學審核過的《東北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報名表》
②考生身份證復印件
③獲獎證書或發表作品的復印件(必須加蓋中學公章)
④1張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報名序號、姓名,制作准考證備用)
⑤《東北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個人自薦信》(闡明申請理由、性格特點、愛好特長、學習能力、社會活動、科技創新、未來規劃等方面情況,字數1000字左右,要求由考生本人手寫。)
請考生將上述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A4標准左側裝訂,裝訂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封面,材料按照①—⑤的順序排列,不要另制封面),對材料不全的考生,學校將不予審核。
請考生所在中學收齊本學校考生的報名材料,並附《東北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中學推薦學生匯總表》,於2012年1月10日前統一EMS快遞到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以收到時間為准),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申請材料”字樣。無論考生是否被我校錄取,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三、選拔程序
1、初審
我校組織專家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確定參加考核的初審合格考生名單,於2012年1月15日通過東北大學招生網(www.neuzs.com)公布,並通過手機短信通知考生。
2、辦理考試手續
初審合格考生於2012年1月15日後,1月20日前登陸東北大學網上報名系統繳納考試費200元。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考試資格。確認考生付費後,考生按報名系統提示,在規定時間內使用A4紙自行打印准考證。
3、考核
獲得考核資格的考生持身份證、准考證參加我校組織的考核。考核方式為面試,面試內容為綜合素質考察,主要考核平時積累,考生無需刻意准備。
考核時間為2012年2月18-19日,地點在東北大學校內。
4、資格認定和公示
我校依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省排名,分省確定自主選拔錄取候選考生。2012年3月1日後在東北大學招生網、考生所在中學公示,並報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辦公室備案。
四、錄取政策
我校自主選拔候選考生,經公示無異議後,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政審體檢合格,錄取政策為:
1、以報名條件第8條報名並獲得候選資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將予以錄取。參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並結合考生特長安排專業,安排專業的范圍為該報名條件中所列專業。
2、以其他報名條件報考並獲得候選資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同科類統招提檔線,我校予以加20分安排專業。
自主選拔候選考生報考我校國防定向生、少數民族預科生、藝術類專業時不享受以上優惠政策。
說明:上述提檔線在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省市為100%模擬線。
五、招生計劃及志願填報
2012年我校自主選拔招生計劃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以內,納入學校預留計劃中,不佔用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公布的招生計劃。按“寧缺毋濫”的原則使用。
填報志願時,單設自主選拔錄取批次志願或未進行平行志願試點省份的考生,須第一志願報考我校;進行平行志願試點但未單設自主選拔錄取批次志願省份的考生,須第一志願的第一所學校報考我校。如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辦公室對自主選拔錄取考生填報志願有特殊要求,考生需按照省級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方式填報志願。
在高考出分及填報志願結束後,考生須將高考志願表復印件及高考成績通知單復印件傳真至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便於我校及時了解考生信息並與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協商錄取事宜,截止時間為2012年7月1日。如不及時報送影響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監督機制
1、東北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在東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工作。學校監察辦公室全程監督。監督申訴電話:024-83687318。
2、推薦中學和申請人應如實推薦和報送相關材料。如發現中學在推薦過程中弄虛作假,將取消該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如有考生弄虛作假,則取消該考生被認定的資格,若該生已被錄取,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3、其它違規行為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七、聯系方式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3巷11號郵編:110004
部門: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諮詢電話:024-83687392
東北大學招生網:http://www.neuzs.com
八、本簡章由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本招生簡章正在報請教育部備案審批,預計本周(12月18日前)審批結束。教育部審批結束後如相關條款有更改,我校將進行修正,敬請及時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