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9時,在人民大會堂金色大廳,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召開聯組會議,就國務院關於實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工作情況的報告開展專題詢問。任晨鳴攝中新網12月30日電30日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召開聯組會議,就國務院關於實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工作情況的報告開展專題詢問。教育部長袁貴仁在回答委員詢問時表示,要進一步完善國家教育經費統計公告制度,使教育經費的分配使用始終處於社會輿論的監督之下,始終在陽光下運行。
袁貴仁表示,在教育經費管理方面,要切實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范財金風險為核心,加強制度建設,抓好四個環節。
一是分配制度,決定經費投向設立重大項目、確定資金規模的時候,要做到規則先行,科學論證,廣泛聽取各方面建議,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二是監管制度。要完善學校的財會、會計制度,加強學校的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監督,推進高校總會計師委派制度,提高監管的科學化水平。國家設立專門的教育經費監管中心,中央編辦已經批准了,使對經費的使用、管理、監督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
三是紀檢審計制度。教育經費從分配、使用到結算,重大項目從開工、建設到驗收,都要有紀檢審計部門的參與,防范違紀違法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是信息公開制度。要進一步完善國家教育經費統計公告制度,要制定各級各類學校財務收支公告制度。今年我們高校開始以部門的方式,向社會公開財政的收支狀況,但形式還比較單一,社會知曉度還不高,特別是在網上向社會公開做得還不夠。我們要建立重大項目的使用公告制度,使教育經費的分配使用始終處於社會輿論的監督之下,始終在陽光下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