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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30日電30日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召開聯組會議,就國務院關於實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工作情況的報告開展專題詢問。教育部長袁貴仁在回答委員詢問時表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是一項很艱巨很復雜的工作,『不可能有全面均衡、絕對均衡,均衡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在發展中不斷推進,實現相對均衡。』
袁貴仁稱,義務教育是提高國民素質的奠基工程。從1986年義務教育法頒布實施,到今年12月17日四川省通過了國家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掃除青少年文盲,中國政府歷經25年時間,全面實現了『兩基』目標,這是中國教育史、中華民族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的裡程碑,也贏得了全世界同行的贊譽。
實現全面普及,解決了『有學上』的問題之後,下一步的工作重點就要轉入上好學、促進公平和提高質量上。均衡發展是義務教育公平和義務教育質量的一個結合點,抓住了均衡,也就抓住了義務教育的公平和義務教育的質量,因此均衡發展寫進了2006年國家義務教育法。均衡發展的主要內容是要均衡配置教師、設備、圖書、校捨四類資源。推進的策略,首先是在縣域內的均衡。現在所說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主要指的是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還需要說明的是,『均衡發展』只指的是『義務教育』,其他的教育不用均衡發展』這個詞。
袁貴仁表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是一項很艱巨很復雜的工作,難就難在對於學校均衡不均衡,硬件指標達到不容易,但軟件方面可能更難。因為在人們心目中,學校除了硬件不均衡之外,還有學校長期形成的校風、傳統、特色。均衡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普及可以說全面普及,百分之百的都能夠入學,但是均衡不可能有全面均衡、絕對均衡,均衡也是一個歷史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在發展中不斷推進,實現相對均衡。
袁貴仁提出,下一步將從四個方面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第一,以學校標准化建設推進均衡。這是均衡的基礎。也就是說,國家要制定學校辦學的基本標准,各地要從實際出發,依據國家標准及制定本地的辦學標准,建一所就要建好一所,對現有的沒有達到辦學條件的,也就是經常說的薄弱學校要進行改造,使每所學校都成為合格學校。
第二,以教師資源合理配置推進均衡。教師資源均衡是均衡的關鍵,擇學校實際上是擇老師,要改變老師的初次配置,要通過擴大免費師范生教育和義務教育特崗計劃規模,吸引高水平畢業生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要開展縣域內校長教師的交流,要建立義務教育教師國標、省考、縣聘、校用,從組織上推動縣域的交流。城市學校教師晉昇更高一級的職務,必須有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職的經歷,這樣從政策上推動教師的交流。要探索建立到農村任教的特殊崗位津貼,和建設老師周轉宿捨,從保障上促進教師的流動。
第三,以優質資源共享來推進均衡。要通過建立學校的聯盟、集團化辦學、對口幫扶等方式,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的覆蓋面,整體帶動各學校教育教學的整體水平。
第四,以強化督導評估推進均衡。要像對義務教育普九進行督導驗收一樣,通過督導評估,對基本實現縣域教育均衡發展進行驗收。教育部已與各省簽訂了共同推進教育均衡的備忘錄,許多省也與縣簽訂了責任書。這個驗收就包括對縣級政府資源配置情況進行評估。要了解學校之間差距的系數。二是要對縣域內解決由不均衡帶來的擇校、減負等熱點難點問題環節進行評估。還要測評公眾對本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滿意度。應當說,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不是限制發展,而是共同發展,不是要千校一面,而是要在基本均衡的前提下鼓勵各個學校辦出特色、風格,始終堅持在發展中促均衡、在均衡中促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