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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系延安中學語文教研組長高級教師周永蔚
每年的上海語文高考中,在第(五)部分考查的內容裡,總會有兩道試題,是要求考生們認真完成“文言現代文翻譯”檢測的。那麼怎樣去做好分值在6分左右的這兩道題目呢?周老師建議你做到以下三點:
一、必須將“字詞的含義”精確注解
比如,2009年秋考的第(20)題(6分):
(1)裡人疾周者,入其姓名,遂被攝。
(2)比還,謁周捨,再拜引咎。
在這兩句中的“裡人、疾、入、被、攝、比、謁、捨、再、引咎”這十個詞語,它們分別應該注解為“鄉人、憎恨、把……列入、遭到、傳喚、等到、拜見、寒捨、兩次、歸過失於自己”。這樣,如果我們把這兩句話,翻譯成現代文的話,那麼就應該是:
(1)(有個極其)憎恨沈周的(同)鄉人,把他(沈周)的姓名列入(畫工的名單之中),於是(沈周)遭到了傳喚。
(2)等到(郡守從朝廷)返回,(他特意去)沈周的寒捨拜見,(在向沈周)拜了兩拜(之後),(並把招他入畫工之事)歸過失於自己。周老師認為:“字字落實,一一對應”,應該是“高考古文翻譯”的一大體現。
二、必須將“語法的知識”精確揭示
比如,2010年秋考的第(19)題(5分):
(1)堯諮諷轉運使出公,不使居府中。
(2)桂陽民有爭舟而相毆至死者,獄久不決。
在這兩句中的,“諷”和“出”是“詞法中的使動用法”,應該注解為“對……暗示”和“讓……離開”;“不使居府中”,既是“省略句中的使令動詞的兼語省”,又是“狀語後置句中的介詞省”。其完整句式應該是:“不使(毆陽公)居(於)府中”。而第二句中的“桂陽民有爭舟而相毆至死者”,其實是“留‘者’省‘之’”的定語後置句。它的變句完整式應該是:“桂陽民(之)有爭舟而相毆至死者”,還原成本句的話,應該是:“桂陽有爭舟而相毆至死之民”。只有將這些“詞法和句法”給全部落實下來,那麼你的譯文纔能正確地體現出來。如果我們把這兩句話,翻譯成現代文的話,那麼就應該是:
(1)陳堯諮對“轉運使”暗示讓(歐陽公)離開,不要讓(他)(在)江陵府裡(再)留任。
(2)桂陽有(一些為)爭搶船只而互相斗毆至死的民事,(這個)案件長久沒有(得到)判決。周老師認為:“文言語法,一絲不苟”,應該是“高考古文翻譯”的二大體現。
三、必須將“添加的語言”精確補上
比如,2011年秋考的第(19)題(5分):
(1)虞丘相進之於楚莊王以自代也。
(2)王許之,居半歲,民悉自高其車。
對這兩句話,我們除了要做到“字詞含義精確”和“語法知識精確”之外,還要在翻譯時,將上下文意自然疏通。但是,因為古文的表達簡潔性,在翻成現代文時,我們還是要補入不少流暢的文字。在補充的文字上,必須加上刮號。如果我們把這兩句話,翻譯成現代文的話,那麼就應該是:
(1)(楚國)虞丘丞相把他(孫叔敖)推薦給楚莊王(的目的)是(想)用(他來)代替自己(啊)。
(2)楚莊王答應了他(孫叔敖的要求),(僅僅)過了半年(的時間),(楚國的)民眾(就)全部自覺地提高了自己的車位(座駕)。周老師認為:“上下文意,一氣貫達”,應該是“高考古文翻譯”的三大體現。
考生們,如果你們真正能夠做到以上三點的話,那麼你也就在古文翻譯上踐行了嚴復先生所提出的“信、達、雅”這三個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