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有關規定,現就我署2012年度公務員招考面試確認及材料郵寄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職位名稱
職位代碼
面試最低 分數
准考證號
姓名
法規司法制處
副主任科員
0401001001
113
139171381425
劉麗娜
139137059022
范清華
139137100523
周偉
139170471409
周向陽
139171401605
金鑫
綜合業務司綜合處
副主任科員
0401002001
109
139171262515
牛春霞
139170590122
葉濤
139151012710
汪洋
139150030630
陳凱
139170940929
陳榮武
新聞報刊司報刊業務處
副主任科員
0401003001
118.9
139131051707
朱一彬
139141210322
何彥波
139170081610
楊涵舒
139131051729
趙明超
139170780330
梁斐
科技與數字出版司數字出版處副主任科員
0401004001
114.5
139137011716
孫慶偉
139170131206
李堅
139113022211
張曉芳
139170311621
趙曉南
139171131414
樊佩傑
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司協調監管處副主任科員
0401005001
117
139170320704
孫玲
139170611224
宋迎新
139170161512
侯芳
139171101902
賀原平
139171050115
鎮莉
版權管理司執法處
副主任科員
0401006001
116.6
139170931816
王磊
139170990520
王叡
139137031504
吳真超
139139670808
張汶慶
139131051715
康昕
對外交流與合作司港澳臺處副主任科員
0401007001
119.8
139170541608
蘇明磊
139139011107
張曜啟
139122108830
錢風強
139147012809
董文浩
139170190723
謝曉健
二、參加面試人員確認
1.請准備參加面試的考生於2012年2月10日前通過電話和發送電子郵件到wjtjbj@sogou.com進行面試確認。未確認的考生,經進一步核實後,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郵件標題一律為“×××確認參加面試”,郵件內容應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證號、身份證號、報考職位名稱、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
三、郵寄相關材料
請考生於2011年2月15日前(以郵戳為准)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郵寄到我署(恕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宣武區宣武門外大街40號新聞出版總署人事司乾部處,郵編100052。材料概不退還,如無另行通知說明材料已收到。
(1)報名登記表(從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下載)2份,貼好照片(報考時提供的照片),要求准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並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未按要求填寫的,視為資料不全。
(2)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以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如外語等級證書或計算機等級證書、成績單復印件等。
(4)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張。
(5)有關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並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
(6)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為應屆畢業生的,需提供報名推薦表和學生證復印件。需注明培養方式,如因學校放假原因無法蓋章,可用就業推薦表復印件代替。
考生身份為在職人員的,需提供工作證復印件和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考生身份為待業人員的,需提供待業證明(由檔案所在街道或人纔中心開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開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考生身份為留學回國人員的,需提供留學回國證明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考生身份為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人員的,需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考生身份為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復印件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考生身份為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考生身份為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的,需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四、其他事項
1.考生需對報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報考資料不全或信息虛假的,將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並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
2.逾期未來電、進行郵件確認或材料不全影響面試資格審核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時請考生攜帶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進行現場復核。
4.我署2012年度公務員招考面試擬定於2月22日至2月26日之間擇日舉行,具體事項擬於2月中旬在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和新聞出版總署網站上公布。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
諮詢電話:010-83138766、83138767、83138771
新聞出版總署人事司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