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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2012年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現將我局2012年度公務員考錄面試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面試人員名單由國家公務員局根據規定統一確定,並已在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上公布。我局公務員面試定於2012年2月22-24日上午、下午分六批進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准考證號及面試入圍最低分數線見《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2012年度公務員考錄面試人員名單及分批情況表》(附件1)。請考生按時到指定地點報到並進行面試資格復審(詳見公告第三條:『資格復審及面試時間、地點』)。考生報到和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除照片外,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1、身份證;2、學生證(應屆畢業生)或工作證(社會在職人員);3、筆試准考證;4、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應屆畢業生)或所在單位蓋章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社會在職人員);5、報名登記表;6、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應證書或證明(如學歷學位、職稱、全國大學英語等級考試證書等);7、留學回國人員還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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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畢業暫緩就業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暫緩就業協議書或學校同意改派的證明(需加蓋學校畢業分配辦公室或就業指導中心公章)。9、一吋近期免冠照片2張(體檢時用)。缺少上述材料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並將有關情況上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地圖、乘車路線及住宿指引詳見『附件2』)::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號(一)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佔50%,面試成績佔50%,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A÷2×50%)+(B×50%),其中A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B為面試成績。(二)成績公布根據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規定,錄用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比例達到1:3及以上的,面試後應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比例低於1:3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當天面試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考生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於面試次日上午8?30在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公大樓A座大廳外公布。同時,按職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依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並公布體檢人員名單。(三)體檢安排進入體檢的考生請於公布成績當天上午8?45在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公大樓門前集中,統一乘車前去體檢。體檢醫療機構由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定。(四)請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務必於面試的次日早晨8?30前空腹,並帶身份證、筆試准考證、一吋照片二張到廣東檢驗檢疫局大樓A座一樓大廳前查看面試成績。進入體檢的考生請在公告欄前等候安排體檢。1、考生應在規定的報到、資格復審、面試時間到規定地點進行報到、面試,否則按棄權處理,不再補審、補試。2、第一、第三、第五批面試的考生應於面試當天上午8?15前,第二、第四、第六批面試的考生應於面試當天下午12?45前憑本人身份證和筆試准考證進入候考室。第一、第三、第五批面試的考生在8?50前,第二、第四、第六批面試的考生在13?20前仍未按規定進入候考室的,將按規定取消面試資格(備注:考場設在19樓,電梯使用繁忙,請考生稍作提前)。3、任何陪同人員不得進入候考室,一經發現,取消相關考生面試資格。4、應試考生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已攜帶的須交指定人員統一管理,進入候考室後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外界聯系,否則按作弊處理。5、應試考生必須服從
安排。候考期間不得隨便出入候考室,特殊情況要申請
陪同。6、考生面試完畢後應立即離開考場所在大樓,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面試結束的考生不得再回候考室,如需回候考室取物,應申請
代取,不得自行進入。7、考生不得對外泄露面試試題信息。8、應試人員的往返路費、食宿、體檢等費用自理。聯系人:
聯系電話:020-38291737,傳真:020-382
5地址:廣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號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