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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現將我局2012年公務員錄用面試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准考證號及筆試最低分數線見附件1)二、面試確認面試考生名單根據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規定,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產生。面試前,要對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對於在職考生,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內蒙古檢驗檢疫局人事處同意,可在考察時提供。請考生按時到指定地點報到並進行面試資格復審(詳見公告第三條:『資格復審及面試時間、地點』)。考生報到和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除照片外,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1、身份證;2、學生證(應屆畢業生)或工作證(社會在職人員);3、筆試准考證;4、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應屆畢業生)或所在單位蓋章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社會在職人員);5、報名登記表;6、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應證書或證明(如學歷學位、職稱、全國大學英語等級考試證書等);7、留學回國人員還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8、2010、2011年畢業暫緩就業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暫緩就業協議書或學校同意改派的證明(需加蓋學校畢業分配辦公室或就業指導中心公章)。9、一吋近期免冠照片3張。缺少上述材料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並將有關情況上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三、面試安排(一)面試時間:
9:00(二)面試地點:內蒙古呼和浩特市鄂爾多斯大街12號(內蒙古農業大學體育館對面)內蒙古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五樓考場(地圖和乘車方式見附件2)。(三)考生資格復審:內蒙古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定於
8:30--11:30,下午14:30—17:30進行考生資格復審。四、體檢和考察(一)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佔50%,面試成績佔50%。(二)體檢和考察人選產生的原則和辦法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第一名進行體檢,若體檢不合格,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延體檢。如果參加面試人數達到錄用計劃數3倍(含3倍)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即每個職位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第一名並體檢合格者,作為考察人選。該職位參加面試人數少於錄用計劃3倍時,考生面試的成績在達到當天面試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或者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在面試公告中確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綜合成績第一名並體檢合格者,作為考察人選。若第一名考察不合格,將第二名作為考察人選,以此類推。五、其他事宜報到時間:
17:30時前報到地點:內蒙古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人事處(404房間)面試人員集合時間:
8:00體檢時間:
8:00聯系電話:0471—4340759 4341754 4343594傳真電話:0471—4340878聯系人: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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