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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已公布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人選名單,參加江門海關面試的考生需寄送有關材料。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考生確認參加面試
請取得我關2012年度公務員招考面試資格且擬參加我關面試的考生請於2012年1月18-20日來電確認參加面試。未確認的考生,經進一步核實後,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關於郵寄相關材料
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於2012年2月3日前將以下材料寄送江門海關:
(一)應屆畢業生(含延緩派遣畢業生)
1.身份證復印件;
2.學生證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
3.學歷及學位證書(本科及以上學歷)復印件(延緩派遣畢業生提供);
4.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復印件;
5.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各1份(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考錄網下載,按規定填寫並貼好近期大1寸彩色證件照片,正反面打印並蓋章,報名推薦表附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成績單,如因學校放假等原因無法蓋章可用就業推薦表替代,但正式面試時需提交報名推薦表原件)。要求表格內容填寫准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並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未按要求填寫的,視為資料不全;
6.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2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提供的照片一致,並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職位;
7.報考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復印件,暫未取得證書的需附說明(並承諾報到前可取得相關證書);
8.其它需要向江門海關說明的情況。
(二)社會在職人員
1.身份證復印件;
2.戶口本(戶口登記卡)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3.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5.報名登記表(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考錄網下載,填寫並貼好近期大1寸彩色證件照片);
6.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待業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所在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開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7.報考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復印件;
8.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2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提供的照片一致,並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職位;
9.『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10.其它需要向江門海關說明的情況。
(三)留學回國人員
需提供教育部的學歷認證復印件和駐外使領館或者駐港澳辦對國外學習經歷的認證材料復印件。
(四)其他人員
以其他人員身份報考的考生,除需提供與社會在職人員相同的材料外,還需提供報考身份情況說明。
三、注意事項
(一)考生參加面試時,均須攜帶本通知要求寄送材料的相應原件。
(二)考生應對本人提交的材料負責。如發現虛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定,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三)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應在規定位置粘貼彩色證件照,所用照片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提供的照片一致。
(四)材料(最好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送江門海關人教處人事科,未按時寄送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郵寄地址:廣東省江門市海傍街43號;郵編:529071;
聯系電話:0750-3263156,3263243
傳真電話:0750-3263136。
(五)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還。
四、請廣大考生務必保證所提供的聯系方式能夠及時聯系到本人,如報名時提供的通訊方式有誤或有變化,請立即將變動情況告之我關,否則後果自負。
五、考生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參加面試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項准備工作,並注意安全。
六、請各位考生隨時注意江門海關門戶網站和中國海關考錄網發布的相關通知。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