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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已公布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人選名單,參加南寧海關面試的考生需寄送有關材料。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參加面試的考生於2月10日前發送E-mail到nnhgrjc@163.com進行參加面試確認,信件標題格式:『***(姓名)面試確認』。信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准考證號、報考職位名稱、所學專業名稱、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聯系電話等。
二、寄送材料。
請考生於2月13日前將以下材料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送南寧海關人事教育處。
1、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1張A4紙內);
2、戶口本(戶口登記卡)首頁、本人頁復印件;
3、學生證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工作證復印件(社會在職人員);
4、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復印件;
5、教務處蓋章的成績單復印件(應屆畢業生);
6、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復印件(社會在職人員,要求有明確的現單位地址、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7、所在社區或街道辦關於考生待業身份證明的復印件(待業人員);
8、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社會在職人員、待業人員、延緩派遣畢業生);
9、報名推薦表復印件(應屆畢業生,表格請在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下載,加蓋學校相關院系或就業辦公室公章,如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蓋到學校公章,可以先寄送材料內容,面試前補齊公章);
10、報名登記表復印件(貼照片);
11、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6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提供的照片一致,並在每張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報考職位)及近期5寸或6寸豎版生活照1張(全身彩色,照片背面務必注明姓名、身高);
12、『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復印件;
13、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延緩派遣畢業生按應屆畢業生的要求寄送材料。
以上材料按以下地址郵寄:
郵寄地址:廣西南寧市中柬路1號南寧海關人教處
郵政編碼:530029
內容:『考生面試資料』
未按規定按時寄送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相關注意事項。
1、考生面試報到時,均須攜帶本通知第二項所列復印件的相應原件。
2、考生對本人提交的材料負責。如發現虛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定,取消參加面試的資格。
3、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應在規定位置粘貼彩照。所用照片須符合本通知第二項的要求。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還。
四、請各位考生務必注意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中國海關考錄網和南寧海關門戶網站發布的後續通知。
聯系電話:0771-5368962、5368963
南寧海關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