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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已公布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人選名單。為做好哈爾濱海關公務員考錄面試工作,根據國家公務員局和海關總署有關規定,現將參加面試考生寄送有關材料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入選考生須於2012年2月12日前將以下材料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送至哈爾濱海關人教處(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哈爾濱海關人教處收;郵政編碼:150008):
1、報名推薦表和報名登記表,報名推薦表要求在院校意見欄內注明是否具有派遣資格,雙面打印,並按填表說明加蓋學校相關部門公章;
2、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成績單復印件;
3、身份證、學生證、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復印件;
4、戶口本(戶口登記卡)首頁、本人頁復印件
5、報考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復印件(尚未取得證書的,請書面說明能取得的時間);
6、延緩派遣畢業生需提交與報考學歷相對應的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
7、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6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提供的照片一致,並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職位。
8.『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復印件。
請各位考生寄送材料時,附寄送材料清單備查。未按時寄送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由該職位其他考生按成績順序遞補。
二、相關注意事項:
1.考生參加面試報到時,均須攜帶本通知第一項所列復印件的相應原件。
2.考生應對本人提交的材料負責。如發現虛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定,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3.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應在規定位置粘貼彩照。所用照片須符合本通知第一項的要求。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還。
三、請各位考生務必注意中國海關考錄網發布的後續通知,並確保所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
聯系電話:0451-82381873 82381701
哈爾濱海關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