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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違背幼兒成長規律的教育行為
江蘇立法遏制幼兒園“小學化”
本報訊(記者繆志聰)《江蘇省學前教育條例》日前經江蘇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並將於3月1日正式生效。條例明確規定,“禁止以集中授課方式實施漢語拼音以及漢字讀寫訓練、數字書寫運算訓練、外語認讀拼寫訓練”等違背幼兒成長規律的教育行為,對違背上述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依法予以處理。
一直以來,幼兒園“小學化”現象受到社會的批評。為了防止和糾正幼兒園“小學化”現象,江蘇省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市的教育部門對幼兒園“小學化”現象進行普查,存在“小學化”現象的幼兒園、舉辦招生選拔考試的小學要限期整改。
江蘇省教育廳要求,各地要依據法律規定,嚴格執法,通過審批、年檢、評估、督導等方式,堅決遏制和查處幼兒園“小學化”教育行為。同時,江蘇還要求各地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招生政策,嚴禁一切形式的小學入學考試,嚴禁招收不足入學年齡的幼兒接受義務教育。
江蘇省教育廳還下發了幼兒園“小學化”現象調查表,對幼兒園有無安排“小學化”的教育內容等情況進行普查。調查內容包括幼兒人數等基本情況,還有教師指導用書、幼兒活動用書的基本資料,以及分大、中、小班填寫的幼兒一日活動主要內容和時間安排。
據悉,2012年春季學期開始後,江蘇還將在全省進行幼兒園“小學化”專項檢查,對於存在“小學化”現象的幼兒園要限期整改。
江蘇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防止和糾正幼兒園“小學化”要遵循標准、專業引領。現行《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江蘇省優質幼兒園評估標准》等,以及教育部即將頒布的《幼兒園教師專業標准(試行)》等,都是幼兒園教育工作的行業標准。
《中國教育報》2012年2月6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