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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落實浙江省新課改高考方案,在藝術學成為學科門類的背景下,結合我院辦學特色和藝術專業人纔培養需要,進一步完善我院本科人纔培養模式的改革,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於同意中國美術學院開展深化完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制度試點的批復》(浙教考[2011]158號)文件精神,我院2012年開展深化完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制度試點。
一、選拔對象
選拔美術專業基礎紮實,具有藝術天賦,忠誠於藝術事業,具有紮實“童子功”的優秀考生。
二、招生計劃與專業
1.招生總計劃60名。
2.招生專業:
實踐類:中國畫 10名,書法學 3名,造型藝術類35名,共48名;
美術理論類(含藝術設計學、美術史論、視覺文化與藝術管理)共12名。
三、報考條件
1。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報考條件;
2.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
3.藝術專業基礎紮實,熱愛藝術事業,專業成績特別優秀;
4。(1)報考實踐類考生還需具備:
①所在學校參加浙江省會考的考生,報名時,省會考成績至少有3門(含)課程為B等,其餘課程省會考均合格;
②所在學校不參加浙江省會考的考生,報名時,至少有我院指定9門課程中的3門(含)以上課程期末考試平均成績在75分(含)以上,其餘課程均及格。
③其中報考造型藝術類的考生,須參加美術類專業省統考且成績合格。
(2)報考美術理論類考生還需具備:
①所在學校參加浙江省會考的考生,報名時,省會考至少有3門(含)課程為A等,其餘課程省會考均合格;
②所在學校不參加浙江省會考的考生,報名時,至少有我院指定9門課程中的3門(含)以上課程期末考試平均成績在85分(含)以上,其餘課程均及格。
(3)指定課程及對照辦法如下:語文、數學、英語、歷史(物理)、地理(化學)、政治(生物)、專業一(素描)、專業二(速寫)、專業三(色彩)(如果沒開設以上三門美術專業課程的,由考生所在學校書面提交相對應的其他美術專業課程成績證明,報我院招生辦審核並公示)。所有課程的成績均以近2學年考生該課程的平均分為依據,滿分為100分。課程平均分高於85分(含)的對照為A等會考成績,課程平均分低於85分高於75分(含)的對照為B等會考成績,課程平均分低於60分的視為該課程不及格。
四、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及相關材料遞交
(1)網址:中國美術學院招生網(http://zb.caa.edu.cn )
(2)網報時間:2011年11月21日—11月27日(9:00-22:00)
(3)材料遞交:報考實踐類專業的考生材料及作品一律先交到考生所在學校,由考生所在學校安排專人於11月28日前統一遞交到我院招辦;報考理論類專業的考生材料及作品可用EMS特快專遞方式郵寄(或面呈)到我院招辦。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①中國美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
②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情況表;
③身份證和學生證復印件;
④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⑤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或期末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
⑥個人藝術簡歷,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我院後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在800-1000字。
⑦個人代表作品。作品上需要有所在教研組長簽名和學校蓋章,所有作品及資料一律不退還。各專業遞交作品要求見(附表1):
附表1:報考各專業遞交作品一覽表
專業 代號 |
專業方向 |
遞交作品 |
備注 |
01 |
中國畫* |
A類:人物、花鳥線描寫生或山水樹石作品一幅(四尺三開),書法創作作品一幅(四尺三開)。 B類:素描(石膏像或人物頭像)、速寫作品各一幅(四開大小),線描寫生作品一幅(四開大小)。 |
選擇(中國畫基礎和書法)科目考試的考生遞交A類作品; 選擇(素描和線描)科目考試的考生遞交B類作品; |
02 |
書法學 |
書法臨摹作品一幅(四尺三開),創作作品三幅(四尺三開、要求不同書體),四尺三開印屏一件(要求有4-6方創作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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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美術理論類 |
藝術賞析文章一篇(2000字左右) |
考生本人手寫稿 |
04 |
造型藝術類 |
素描(石膏像或人物頭像)作品一幅,色彩作品一幅,速寫作品一幅。(均為四開大小) |
特別提醒:遞交的作品或論文必須是學生本人所作,考生對其真實性承擔責任。
我院在收到考生申請材料後,將及時對作品等材料進行評審、篩選,12月上旬在中國美術學院招生網上公布准考考生名單,請關注中國美術學院招生網。
2、網上交費
准考考生請在規定時間內網上交納報考費(180元/人),並打印《中國美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確認單》。
3、現場確認
12月9日,准考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中國美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確認單》到我院南山校區(杭州市南山路218號)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現場確認時由於要當場拍照並發放准考證,所以須考生本人辦理。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准考證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特別提醒:考生還須辦理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手續和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統一考試報名手續;另外,報考造型藝術類的考生,須辦理浙江省美術類專業省統考報名手續(具體報名辦法詳見浙江教育考試網)。
五、綜合素質測試時間及科目
1、測試時間:2011年12月10日(筆試)、12月11日(綜合面試)
2、測試科目:專業水平考核(筆試)、綜合面試
3、各專業(類)招生計劃、專業水平考核(筆試)科目見(附表2);
附表2:各專業招生計劃與專業水平考核(筆試)科目一覽表
專業 代號 |
專業方向 |
學制 |
計劃數 |
筆試科目一 |
筆試科目二 |
上午3小時 |
下午3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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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中國畫* |
4年 |
10 |
中國畫基礎 |
書法 |
素描 |
線描(速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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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書法學 |
4年 |
3 |
書法臨摹與創作 |
古漢語與篆刻 |
03 |
美術理論類 |
4年 |
12 |
藝術賞析寫作 |
綜合能力測試 |
04 |
造型藝術類 |
4-5年 |
35 |
素描寫生 |
色彩寫生 |
*注:報考中國畫專業考生,在中國畫基礎和書法、素描和線描兩種考試方式中二選一。
六、選拔程序
1.材料綜合評審: 我院對考生遞交作品等申請材料進行評審、篩選,確定准考考生名單,並在中國美術學院招生網上公布。准考考生人數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8倍;若報名人數低於招生計劃數的1.5倍,學院有權調整該專業(類)招生計劃數。對提供材料和作品有弄虛作假的學生實行一票否決制。
2.綜合素質測試:綜合素質測試采用專業水平考核和綜合面試兩部分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成績滿分為100分。各環節比重如下:實踐類按照專業考試佔80%、面試佔20%計算;美術理論類按專業考試佔60%,面試佔40%計算。
按照招生計劃1:1.5比例劃定綜合素質測試合格線,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我院招生網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3.入圍考生名單在我院招生網上進行公示,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七、錄取辦法
1.入圍考生必須參加當年高考二類科目組的考試。
2.錄取批次安排在藝術類第一批之前。考生在填報藝術類第一批高考志願時須將中國美術學院填寫為第一志願,所填報的專業志願須與報名時所確定的專業或專業類一致,否則無效。
3.具體錄取辦法
按照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三個部分折合成綜合成績(滿分100分),按照招生計劃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其中,實踐類: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佔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佔60%,高考成績佔30%。美術理論類: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佔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佔40%,高考成績佔50%(每分數都折合成滿分100分計算)。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實踐類: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60%+高考成績×30%。
美術理論類: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40%+高考成績×50%。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3 + 1×成績為A的科目總數 + 0.5×成績為B的科目總數)×10。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照100分計。
八、組織領導
1.我院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
2.我院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准,確保質量。學院紀委全程參與整個考試組織、招生錄取全過程,並接受社會監督。
九、其他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准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十、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號中國美術學院招生辦(郵編:310002)
聯系電話(傳真):0571-87164630
中國美術學院招生網: http://zb.caa.edu.cn
中國美術學院享有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