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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教育訊 華南師范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音樂學院自1988年開辦以來,始終堅持高起點、高標准、高速度、高質量的發展思路。 1992 年和 1996 年先後兩次被國家教育部指定為全國高師音樂教育專業教改試點, 1995 年獲得當時廣東唯一的音樂學碩士學位授予點; 2001 年被教育部確定為國家藝術師資培訓基地; 2009 年獲得藝術碩士( MFA )專業學位招生培養資格。
音樂學院下設“三系一部一所”,即音樂教育系、音樂表演系和舞蹈系以及理論作曲部、音樂研究所。現有音樂學碩士點1個(包含民族音樂學、音樂美學、理論作曲、視唱練耳、合唱指揮、聲樂、鋼琴、小提琴、手風琴、阮、笛子、舞蹈等方向),藝術碩士點1個(聲樂、鋼琴、器樂和作曲);音樂教育、音樂表演、舞蹈教育三個本科專業。目前教職工91人,專任教師77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19人、講師 17 人),博士研究生導師1人,碩士研究生導師29人,具有碩士、博士學位的教師約佔50%,是一支具有梯隊層次和充滿活力的教師隊伍。全院現有全日制本科生675人,碩士研究生131人,已形成多層面、多渠道的辦學規模。現有教師琴房和學生琴房各一棟,琴房總數達245間(擁有九尺施坦威三角鋼琴2臺,波士頓大三角鋼琴2臺,KAWAI三角鋼琴18臺,YAMAHA、KAWAI、鮑德溫、珠江等鋼琴250臺);高標准音樂廳使用面積達3000多平方米,能容納觀眾700餘人;教學觀摩廳能容納觀眾180餘人;8間高規格的舞蹈排練廳;2間合唱指揮室;12間多媒體課室;2間數碼鋼琴課室、1間電子琴課室;3間計算機機房等。此外,還設有高配置的電腦音樂制作室和錄音棚各一間。
音樂學院擁有教學面積 1.9萬平方米,教學環境優美、教學設施一流、師資隊伍雄厚。目前已是廣東乃至華南地區同類院校中規模大、層次高、聲譽好的音樂人纔培養基地。
音樂學院與美國加州州立大學東灣校區音樂學院、香港教育學院開設了本科“2+2”聯合培養項目,為有志到國外、境外深造的學生提供了一條便捷的留學途徑。
二、招生計劃和考試辦法
(一)招生計劃
面向全國招生(文史類),除廣東省聯考外,單考根據各省考生專業術科考試成績確定各省招生名額,具體招生名額最終以各省招生辦公布為准。專業術科考試合格證原則上按招生計劃的1:4劃定。
專 業 |
招生計劃數(人) |
廣東省計劃數(人) |
外省計劃數(人) |
音樂學(師范) |
90 |
60 |
30 |
音樂表演(非師范) |
50 |
25 |
25 |
舞蹈學(師范) |
40 |
15 |
25 |
(二)報考辦法
音樂學(師范)專業廣東省60名招生計劃的術科成績認可廣東省音樂術科聯考成績。其它招生計劃的術科成績只認可我校單考術科成績,但考生必須符合所在省份的藝術類招生考試的有關要求(如該省統考,考生須參加統考合格),文化考試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的要求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報考條件按教育部和該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1、初試安排表:
初試報名和考試的時間、地點
省 份 |
地 點 |
報名時間 |
初試時間 |
河 南 |
鄭州大學(南校區) |
2月10日 |
2月11日 |
甘 肅 |
蘭州藝術學校 |
2月11日 |
2月12日 |
湖 南 |
湖南師范大學 |
2月11、12日 |
2月13、14日 |
廣 東 |
華南師范大學 |
2月27日9:00—17:00 2月28日9:00—12:00 |
2月29日 3月1日 |
考生可以選擇上述任何一個考點參加初試,在本校考點參加初試的考生請於1月20日-2月15日期間登陸我辦網站 進行網上報名,並於2月27至28日到招生辦華師大招生辦(石牌校區行政大樓213室)現場確認,未經確認,報名無效,不安排考試。在河南、甘肅、湖南考點進行初試的考生請直接到考點進行報名考試,以上三個考點復試入圍的考生請於2012年2月27日至3月1日登陸我校招生網填報復試曲目。
2、復試安排表:
報到時間、地點
報到時間 |
2012年3月3日 |
報到地點 |
華南師范大學招生辦(石牌校區行政大樓213室) |
復試時間、地點
|
理 論 筆 試 |
專 業 技 能 復 試 |
時 間 |
3月4日 下午15:00-17:00 |
3月5日開始 具體安排另定,屆時在校招生辦公布欄和音樂學院(大學城校區)同時公布 |
地 點 |
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 第一課室大樓 |
華南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藝體二棟 (音樂學院)。 |
注:考生初試合格後憑“復試入圍通知書”到我校進行統一復試,所有進入復試的考生應參加音樂基礎考試。
3、報名辦法、收費標准
考生憑該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及身份證到各考點報名,報名時須交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張。
報名考務費:按廣東省粵價函[2010]79號文件規定,省外考點初試費235元/每生,廣東考點初試費200元/每生;復試費100元/每生。
報名地點:招生辦(石牌校區行政大樓213室)
三、考試內容
考生必須在華南師范大學2012年音樂(師范、非師范)與舞蹈學本科考試大綱及考試曲目規定的范圍內准備考試內容和選取考試曲目(考試大綱及考試曲目可在華南師范大學招生網下載,網址:http://)。初試原則上在考試大綱內選取曲目;復試必須在考試大綱內選取曲目,否則,每一首扣除該項成績15分。考生初、復試的備考曲目必須在報名時進入華南師范大學招生網填寫,今年器樂招生限定19種,具體參見音樂學術科考試大綱。
(一)音樂學(師范)
1、初試
初試內容:演唱(奏)中外歌曲或樂曲1首。
2、復試
(1)復試內容:包括專業技能和音樂基礎兩大部分。
①專業技能
A、主考聲樂者:准備3首曲目,其中:中外藝術歌曲選1首,中外民歌選1首,中外歌劇選曲選1首。歌劇選曲必考,考試現場抽簽1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鋼琴者:准備3首曲目,其中:練習曲1首,樂曲1首,奏鳴曲快板樂章1首。練習曲必考,考試現場抽簽1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樂者:准備3首曲目,其中:練習曲1首、樂曲2 首。考試現場抽簽2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樂基礎
A 、樂理筆試;
B、視唱練耳面試。
(2)成績計算方式:
①成績比例:專業技能佔80%;音樂基礎佔20%(其中視唱練耳10%、樂理10%)。
②評分標准:專業技能和音樂基礎均按百分制評分。
③評分細則:(參見考試大綱)
(二)音樂表演(非師范)
1、初試
初試內容:
音樂表演類考生:需演唱(奏)中外歌曲或樂曲1首;
理論作曲類考生:考生提交自創作品3首(須包含器樂與聲樂類作品),並且參加初試的面試。
2、復試
(1)復試內容:
Ⅰ。音樂表演類考生:須考專業技能和音樂基礎兩大部分。
①專業技能
A、主考聲樂者:
a、民族唱法的准備4首曲目,其中:中國民歌1首、中國藝術歌曲2首、中國歌劇選曲1首。歌劇選曲必考,考試現場抽簽2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b、美聲唱法的准備4首曲目,其中:外國藝術歌曲1首、中國藝術歌曲2首、西洋歌劇選曲1首。歌劇選曲必考,考試現場抽簽2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鋼琴者:准備4首曲目,其中:練習曲1首、復調作品1首、奏鳴曲快板樂章1首、樂曲1 首。練習曲必考,考試現場抽簽2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樂者:准備4首曲目,其中:練習曲2首、樂曲2 首。考試現場抽簽3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樂基礎
A、樂理筆試
B、視唱練耳面試
Ⅱ。理論作曲類考生
①筆試
A、樂理
B、和聲
C、作曲
②面試
A、視唱練耳
B、用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樂曲1首、演唱民歌(或戲曲、曲藝)1首等
(2)成績計算方式:
①成績比例:
A、音樂表演類:專業技能佔85%,音樂基礎佔15%(其中視唱練耳10%、樂理5%)。
B、理論作曲類:作曲佔50%,和聲佔20%,綜合面試佔15%,音樂基礎佔15%(其中視唱練耳10%、樂理5%)。
②評分標准:專業技能和音樂基礎均按百分制評分。
③評分細則:(參見考試大綱)
注:理論作曲類考生初、復試參加廣州考點的考試。
(三)舞蹈學(師范)
1、初試
初試內容:基本功測試(需穿練功衣、鞋)、自選舞蹈片段(不超過3分鍾,古典舞、民間舞、芭蕾舞、現代舞和當代舞均可,但不包括組合;需穿演出服)。
2、復試
(1)復試內容:包括專業技能和音樂舞蹈基本常識兩大部分。
①專業技能
A、即興舞蹈;
B、模仿;
C、舞蹈片段。
②音樂舞蹈基本常識
A、樂理基本知識;
B、舞蹈基本常識。
(2)成績計算方式:
①成績比例:專業技能佔90%;音樂舞蹈基本常識佔10%(其中舞蹈基本常識5%、樂理5%)
②評分標准:專業技能和音樂舞蹈基本常識均按百分制評分。
③評分細則:(參見考試大綱)
(五)補充說明:
1、主考器樂類考生自備樂器和自帶伴奏;主考舞蹈考生自備伴奏磁帶或CD。
2、所有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體態勻稱,符合從事音樂或舞蹈的身體條件。其中音樂表演專業(理論作曲專業除外)和舞蹈學專業,男生身高一般要求1.70米以上,女生身高一般要求1.60米以上。
四、錄取、就業及學費和獎學金
(一)錄取:4月份劃定專業術科入圍成績,並在我校招生網上公布,考生可憑身份證密碼上網查詢專業術科成績。7月初我校根據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劃定各省錄取分數線,並根據考生上線情況,調整各省招生計劃,擇優錄取。我校原則上只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錄取原則:考生文化、專業成績上線,按專業成績(或主考項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二)就業:按國家大學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學生畢業後可在廣東省就業,也可返回畢業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或其它地區就業。
(三)學費、住宿費和獎學金
1、學費:音樂學專業10000元/年 音樂表演專業10000元/年
舞蹈學專業10000元/年 住宿費1500元/年
(注:若2012年廣東省政府有新收費標准,則按新標准執行。)
2、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分三等,每年評選一次,獲獎面為25%,獎學金分別為4000元、2000元、1000元;創新獎分四等,每年評選一次,不受名額限制,獎金為:3000元、1500元、800元、400元。
歡迎諮詢,歡迎報考
華南師范大學
招 生 辦
二O一二年一月
郵政編碼:510631
地 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石牌
聯系電話:020—85211098(招生辦),020—39310035(音樂學院)
傳 真:020—85213484(招生辦)
網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