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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沒法做人了……”2月7日,天橋分局刑警三中隊審訊室內,犯罪嫌疑人李某掉下了懺悔的眼淚。據了解,李某為濟南某高校學生,因搶奪手機案2月6日被民警抓獲。
“搶奪、搶劫案件不少,但李某是我們抓獲的第一個大學生犯罪嫌疑人。”7日,提及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天橋分局刑警三中隊的辦案民警都有些吃驚。
據民警介紹,1月5日19時許,一女子在公交站牌等車時,被一男子搶奪苹果手機一部,價值4999元。
接到報案後,民警很快鎖定了嫌疑人身份。2月6日,還沒開學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淄博老家被民警抓獲。
據李某交代,自己是濟南某高校的大二學生,前段時間丟了好幾次東西,手機也在逛街時被偷了。
“不好意思和家人說。”李某說,本來想通過做兼職來掙錢再買部手機,但始終沒有找到合適的兼職。
後來,李某在學校附近無意看到一個女生在玩手機,李某臨時起意,趁女生不備將其手機迅速奪了過來。逃跑後,李某將搶來的手機以3000元賣出,隨後又給自己買了一部手機。
接受審訊時,李某邊抹眼淚邊懺悔:“今後沒法做人了……”(記者崔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