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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2年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2年公務員招錄工作統一部署,現就我局2012年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人員
對已通過公共科目考試的考生,依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職位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數1:5的比例,確定每個職位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面試工作定於2012年2月22—23日進行,每日上午9:00和下午13:30分別開始(具體面試時間見附件1)。
(二)面試地點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樓。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工人體育場西路1號(北京工人體育場西門對面)
乘車路線:1. 地鐵:可乘地鐵2號線在東四十條站下,由C出口(工人體育場方向)出站後,沿工人體育場北路向東直行至工人體育場西路路口,向南約100米路西即是。2. 公交:可乘115、118、623路公交車,工人體育館站下車後沿工人體育場西路向南約100米路西即是。
(三)所需材料
1。應屆畢業生:(1)《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加蓋公章),並附成績單(加蓋教務處公章);(2)《考試報名登記表》(需粘貼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證件照);(3)身份證及復印件1份;(4)學生證;(5)准考證復印件1份;(6)應屆畢業研究生,需同時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7)外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社會在職人員:(1)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人事部門公章並注明聯系人及聯系電話);(2)《考試報名登記表》(需粘貼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證件照);(3)身份證及復印件1份;(4)工作證(證明);(5)准考證復印件1份;(6)已獲得的各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7)外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8)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人員,須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1份;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1份;(9)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須提供離職證明。
3。待業人員:(1)所在社區或街道辦事處關於考生身份的證明(加蓋公章並注明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及檔案管理單位關於存檔的證明(加蓋公章並注明聯系人及聯系電話);(2)《考試報名登記表》(需粘貼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證件照);(3)身份證及復印件1份;(4)准考證復印件1份;(5)已獲得的各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6)外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7)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人員,須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1份;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1份。
考生身份為留學回國人員的,需提供留學回國證明和國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於2月20日(星期一)17:00前將《公務員面試確認表》(附件2)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renshichu@satcm.gov.cn,發送後請電話確認。標題格式為:“***(姓名、准考證號)面試確認”。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考生主動放棄面試資格的,需書面提交放棄聲明(注明姓名、准考證號、報考職位並由本人簽字聲明放棄,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凡考生放棄面試又未按要求提交聲明的,有關情況將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四、體檢
面試人員全部參加體檢。參加面試人員請於2月24日上午參加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我局負擔。請參加體檢的人員空腹,於體檢當日8:15到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樓前統一乘車前往體檢地點。
五、考察並確定擬錄用人選
錄用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比例達到1:3及以上的,按照綜合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筆試、面試各佔50%)和體檢結果,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並進行考察;比例低於1:3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當天面試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考察。
綜合考慮考試、體檢和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錄用人選。
六、有關要求
(一)參加上午面試的考生,請於面試當日上午8:30前到候考室報到,進行資格復審和入闈封閉,8:50以後,考生不得入場。
參加下午面試的考生,請於面試當日下午13:00前到候考室報到,進行資格復審和入闈封閉,13:20以後,考生不得入場。
候考室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樓2層208房間。
(二)考生對所有報考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凡報考材料信息虛假或不詳實的,按照規定取消考生錄用資格,並將有關情況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三)考生不得攜帶任何電子設備進入候考室和考場,面試後嚴禁泄露試題信息。
(四)考生自行負責食宿交通,並請保持通訊暢通,以便聯系。
(五)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有關規定執行。
聯系電話:010—59957809
傳 真:010—59957634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