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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北京退役士兵可享政府埋單的免費“上學”機會,包括職業教育、技能培訓和高等教育,最長時間為兩年,期間還可領取住宿和生活補助。
昨天,市民政局、市教委等相關部門聯合印發《北京市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暫行辦法》(下稱《辦法》)。《辦法》規定,2010年冬季及以後正常退出現役的城鄉義務兵和士官,退役後選擇自主就業,符合本市安置政策,在退役1年內,均可自願報名、自選專業,參加政府提供經費的一次教育培訓。教育培訓既包括短期職業技能培訓,也包括接受正規的中、高等職業教育;退役士兵還可以根據自己的學習能力,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或成人高等學校,接受高等教育或繼續教育。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在同等條件下將優先錄取退役士兵。
《辦法》規定,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訓經費由市、區(縣)財政共同承擔,將納入財政轉向預算管理。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教育培訓經費包括學雜費、住宿費、技能鑒定費、生活補助費等。退役士兵參加中、高等職業教育或普通高等教育、繼續教育的,一般按兩學年安排教育培訓經費,不足兩年的按實際培訓時間安排。(記者魏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