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記者今天從陝西省公安廳獲悉,陝西省省長趙正永對“咸陽讓在押少年進校園‘現身說法’”事件作出批示後,陝西省公安廳核查認為,咸陽市公安局秦都分局此舉忽視了對未成年失足者的人權保護,對此做法在全市予以通報。
經調查,去年年末,咸陽市公安局秦都分局與市機關工委和團市委共同組織開展了“珍惜青春與法同行”主題法制教育活動。秦都分局在在押人員自願報名的基礎上,選定兩名在押人員進校園現身說法。考慮到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兩名在押人員作報告時均采用了化名,並且戴上了頭套和墨鏡。
陝西省公安廳認為,咸陽市公安局秦都分局此舉忽視了對未成年失足者的人權保護,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為此,陝西省公安廳下發通知,再次重申國家出臺的關於禁止采取游街示眾等執法方式的政策精神。責令對咸陽市公安局秦都分局這一做法在全市予以通報,若再發生此類問題,將依法追究當地公安機關領導責任;秦都分局在全體民警中組織開展學習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進一步提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建立嚴格的評審機制,凡是涉及到違法犯罪人員參與的各類活動,必須由法制部門進行全面審查;做好兩名在押人員的思想工作,幫助思想改造,使其早日回歸社會。(記者臺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