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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雲"客戶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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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網絡謠言有極強的毒害性。海洛因、可卡因等侵害吸毒者健康。網絡謠言則有過之而無不及,毒化社會環境,影響社會秩序。“艾滋女事件”、“人狗情未了”等案件雖已告破,可難以撫平受害人的精神損害;“某領導包養眾多情婦為其濫權”、“浙江科技學院黨委書記開房被抓”雖已戳穿,卻損害了黨員乾部的形象;“新疆滴血食物傳播艾滋病”、“碘鹽能防核輻射”的謠言雖已遠去,但造成的社會混亂仍讓人心有餘悸。網絡謠言輕則傷害個人,重則影響穩定,可謂“毒性”無比。對此,每個網民都要有清醒認識。
【影響】
網絡作為公共信息的“資源庫”、網民情緒的“減壓閥”,讓公眾感受自由交流表達的樂趣、帶來信息共享的豐富體驗的同時,竟然也成為一些人“網絡制毒販毒吸毒”的場所。懷有不可告人目的、肆意編造謠言,就是網絡“制毒”;不負責任地轉播轉載,傳播謠言就是網絡“販毒”;天真的、善良的網民受到謠言的蒙蔽後,在不知不覺中成為被利用的“吸毒者”。而這些“吸毒者”一旦“毒癮纏身”,很可能不自覺地參與“制毒販毒”,從受害者轉變為幫凶。如此發展下去,則“網無寧日”,後果不堪設想。
【措施】
網絡的虛擬空間絕不是法律的“真空地帶”,必須以“亮劍”的精神,打出“組合拳”,斬斷網絡謠言的“傳播鏈”。一要堅決打擊“制毒者”。“打蛇打七寸”、“擒賊先擒王”,“制毒者”是“社會毒品”傳播鏈的源頭。對非法惡意的“制毒者”,對帖子(毒品)不能“一刪了之”,要出重拳,通過司法、行政手段將其揪出,曬在陽光底下,讓廣大網友認清其真實面目,對觸犯刑律的人嚴懲不怠,讓“制毒者”不敢“越雷池”半步。比如,雲南某總監傳播謠言已屬違法違紀,被撤職真是大快人心。二要警示“販毒者”。沒有“販毒者”為虎作倀,網絡謠言就無法傳播。要加強監管,紮起厚實的網絡“籬笆”,警醒不理性的網民、網站,對信息的鏈式傳遞“留個心眼”,多點理性質疑,培養獨立思維能力,不當網絡謠言傳播的幫凶。三要教育“吸毒者”。“吸毒者”是受害者,沒有“吸毒者”的參與,“社會毒品”也就失去“終端市場”。有關部門要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甄別謠言,主動發聲,告訴網民真相是什麼,讓謠言“見光死”。要以先進的網絡文化引導網民,幫助他們自覺抵制網絡謠言,遠離“社會毒品”的危害。
相信一系列“組合拳”的“齊給力”,讓“社會毒品”鏈式傳播分崩離析,讓其“無處遁形”,網絡一定會有蔚藍清新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