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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一名經驗豐富的大齡女HR(人力資源經理)致電本報,訴說自己求職的煩惱。
家住武昌的王婷(化名)今年36歲,大學畢業後,到深圳的臺資企業當了4年HR;回漢後,在一家上市公司當了5年HR。之後,為追求愛情,她跳槽到上海一家企業,又當了3年HR。去年2月,因為感情變故,婚沒結成,她再次辭職回漢。
有12年人力資源工作經驗的王婷,本以為在武漢找份HR工作不難,而實際上,情況並不那麼簡單。她先去一家企業應聘,招聘官問她是否結婚,有沒有孩子,她據實回答“沒有”,這家企業沒有錄她。她又去另一家企業應聘,遭遇同樣的問題,這次她謊稱“已離婚,沒孩子”,企業同樣沒有錄她。第三次到企業應聘,被問及家庭問題,她只好撒謊說“已婚,有孩子”。招聘官遞過表格,要求她填寫家庭成員姓名。虛構“丈夫”和“孩子”的姓名後,她順利過關,月薪4000元。工作找到了,煩惱也接踵而至。同事之間混熟後,難免互相問及家庭情況。有的要她把孩子帶來,跟自己的孩子玩;有的熱情邀請她全家去做客。王婷無奈,只好不斷編造謊言圓謊。時間一長,謊越撒越大,壓力也越來越大,生怕不小心露了餡。兩個月前,她實在承受不了壓力,只好辭職。
“我不想撒謊。但不說已結婚,有孩子,企業就擔心我性格怪,同事之間難以相處。”王女士說,她希望重新找份月薪4000元以上的企業HR工作,最大的願望就是老板比較寬容,不介意她是“剩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