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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為義務教育教學管理立規矩
40分鍾課,教師講課禁超20分鍾
課堂學生活動時間不少於20分鍾,教師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初中書面作業總量每天禁超1.5小時
學生到校時間為7點40分;小學、初中學生每天在校集中學習時間分別不超過6小時、7小時;嚴禁佔用學生法定休息時間組織集體補課;課堂學生活動時間不少於20分鍾;小學各個年級的作業量也有明確規定……這些學生學習過程中司空見慣的事情,都被白紙黑字地寫進了《沈陽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2月22日,在沈陽市百所義務教育學校提昇工程啟動儀式上,市教育局下發了這個《細則》。教育專家認為,《細則》能夠對學校常規教學進行很好的規范和引導。
不允許將淘氣包趕出教室
課上,一個學生在下面有“小動作”,老師就不再講課,對其進行喋喋不休的批評,其他同學一起跟著接受“教育”。有時老師一怒之下,將淘氣的同學趕出教室。這種現象似乎每個從學生階段走過的人都經歷過。今後教師這些行為將被明令禁止。
“不得因教育個別學生佔用過多的授課時間,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作為教學的明確要求寫進了《細則》。
市教育專家王雅茹認為,老師為了教育個別學生而佔用全班學生的上課時間,這種做法非常不正確,時間是屬於全體學生的,而不是屬於教師的,老師沒有權力擅自佔用學生的上課時間。而針對體罰學生的現象,王雅茹則認為,通過罰站等方式體罰學生,根本起不到任何教育效果。
課上學生參與不少於20分鍾
高效課堂正在全市推廣,教師的地位將由課堂的主角轉為“導演”,學生是課堂的主體,一堂40分鍾的課,必須有一半時間由學生參與。《細則》中明確提出:“課堂學生活動時間不少於20分鍾,學生參與數不少於二分之一。”
王雅茹認為,這個要求非常有必要。如果課堂僅依靠教師講,學生完全是被動的學習,起不到良好的教學效果。而《細則》中對學生課堂發言的時間、人數等細節做出明確規定,不僅能提高課堂教學效果,還將有助於引導教師備課,使教師有針對性地組織課堂,提高學生在課堂中的參與性和積極性。
作業量化如何考查成關鍵
繁重的作業加重了學生的課業負擔,但老師不留作業,又被一些家長認為不負責。學生作業應該怎麼留?《細則》中對此也有明確規定,要求“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三、四年級每天書面作業不超過30分鍾,五、六年級不超過1小時;初中書面作業總量每天不超過1.5小時。不得全部以教輔資料代替書面作業,堅決禁止機械性、重復性、懲罰性作業。”
沈陽一位教育專家認為,《細則》中對於作業的規定,只能起到引導性作用。“如何判斷孩子寫作業的時間?哪類作業屬於機械性?這些都沒有具體的衡量標准。”而教師留重復性作業也是傳統教學中常見的現象,如今已經轉變成了很多教師的一種教學習慣,其實這種重復性作業對學生的學習沒有任何作用,很多時候,不留作業效果反而會更好,只是很多教師都不敢嘗試而已。(記者李明欣實習記者孫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