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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水利部關於公布首批全國中小學
水土保持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名單的通知
教基一函[201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水利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精神,探索建立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開展中小學社會實踐的機制,教育部、水利部聯合開展了首批全國中小學水土保持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的申報工作。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水利部門推薦基礎上,教育部和水利部聯合組織專家評審和實地考察驗收,確定北京市延慶縣上辛莊水土保持科技園等24家單位為首批全國中小學水土保持教育社會實踐基地。
首批全國中小學水土保持教育社會實踐基地要發揮示范帶頭作用,根據基地現有的條件和地區特色,制定中小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方案和組織工作方案,因地制宜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在活動中要體現育人為本,把知識講授與實踐活動結合起來,引導學生認識和尊重自然規律,培養學生的水土保持意識。
中小學校要主動與當地水土保持教育社會實踐基地聯系,結合課程內容,就近就便組織學生到基地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同時,要高度重視中小學生的安全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和預案,對學生開展必要的自護自救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水利部門要建立密切合作的長效機制,加強指導,共同推進中小學水土保持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的正常運行和健康發展,為各地中小學水土保持教育社會實踐活動的有序開展提供保障和支持。在發揮好國家級水土保持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示范作用的基礎上,各地也要積極探索建立各級水土保持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的工作機制,為更多的中小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提供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