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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臺治理擇校亂收費“新八條”,專家預測———
公校擇校“監管難”民校擇校更激烈
“今年小學跨區擇校真的更難?捐資助學款真的能被規范?……”教育部新近公布的《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以下簡稱“新八條”),打亂了許多家長的擇校計劃。不過,在近日舉行的“立尚教育2012小昇初擇校趨勢講座”上,據專家分析,“新八條”的出臺應該不會引起擇校格局大變化,由於對擇校費的界定很模糊,存在“監管難”。但假如“新八條”能執行到位,可能會有更多學生轉戰民辦學校,使得“小昇初”的民校擇校競爭變得更加激烈。
擇校格局不會大變
“新八條”指出,力爭經過3到5年的努力,使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得到明顯緩解。八條措施包括制止通過辦昇學培訓班(“佔坑班”)亂收費、制止通過跨區域招生亂收費、制止通過組織招生考試亂收費、制止通過特長招生亂收費、制止通過捐資助學與昇學掛鉤亂收費、制止公辦學校以民辦名義亂收費等。其中,8條措施有兩個明確的量化要求,即義務教育階段非正常跨區域招生比例不能超過10%,優質高中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的招生名額不低於30%。
對此,廣州明確今年義務教育階段非正常跨區域招生比例控制在10%。立尚教育小學部校長、資深小昇初專家冼德載認為,如果政策只是停留在政策層面而沒有落到實處,實際上對小昇初目前混亂的擇校局面並沒有多大改變。很多家長知道了“新八條”的消息後,可能會放棄公辦學校的擇校方式,從而反而增加某些知情人士的方便。
冼德載建議,小昇初的考生和家長不要受政策影響,備考應該與往年一樣,要以不變應萬變。
規定不新或再執行難
“‘新八條’其實並不新!”冼德載說,早在2010年,教育部就下發了《教育部關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指導意見》文件,文件提出從規范招生入學秩序、完善招生入學政策等10項要求治理擇校亂收費問題。
據介紹,“新八條”新的東西在於首次提到了規范捐資助學費。
“現在最關鍵的問題是新規定誰來監管、誰來執行?捐資助學費的概念又如何界定?”冼德載指出,教育部早就規定公辦學校不准收擇校生,不准考試選拔學生,但公辦學校一直在收擇校生,這當中更深層次的還是利益問題。如果相關部門不嚴格把關,類似去年海珠區直選生的操作模式可能會延伸到更多領域,學校會用更多隱秘的方式進行選拔。
業內人士指出,教育部明確給出治理擇校亂收費的量化指標可能一出臺便面臨“難產”的現實壓力,結果不僅影響教育行政部門的公信力,甚至可能加劇某些地區現有的擇校困境。
蜂擁轉考民校不正常
記者在采訪了解到,假如公校擇校無門,許多家長更傾向於選擇民辦學校。同時,民辦學校近年來中考成績不斷上昇,更贏得了大量優質生源。
省實天河附中副校長蔡騭指出,基礎教育、高等教育領域應該有不同類型的學校滿足不同的家庭需求,如果是“富二代”應該是去貴族學校,在國外貴族學校都是民辦的。但是我們剛好相反,“富二代”反而佔了公辦優質名校。“公辦學校要盡量少的擇校,要擇校就應該選擇民辦學校,因為民辦學校是作為公辦學校的必要補充。”
蔡騭認為,新政策在短時間內對民辦學校影響不大,試卷難度變化也不大,但是分數線可能會有上漲的浮動。
擇校更重校風和人脈
瘋狂的擇校到底是為了什麼?很多家長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擇校不一定看重學校的昇學率,而是看重學校的校風,可以放心地將孩子送進學校。
但是,也有不少家長坦言,看中的是名校同學的資源、人脈、家庭背景。“成長在改革開放的我深刻地領悟到資源、人脈對事業發展的幫助。”家長馮女士表示,幫小孩擇校並不是為了追求學校的高昇學率,而是可以為孩子的未來搭建一個有利於個人發展的平臺。有為小孩擇校省實的家長直言,“你以後花多少錢都買不到這樣的人脈資源!”
不過,蔡騭建議家長不要太追求名校效應,應該選擇一所適合孩子的學校,每年民校招生的比例從13:1到3:1的都有,可以根據自己的水平來選擇,不一定非要去擠“獨木橋”,否則到了競爭太大的學校孩子可能會壓力太大適應不了。(記者陳曉璇實習生鄭禮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