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即將開始,報名於3月12日至16日進行。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單位履行手續,逾期不再補報。
日前,市中招辦對報名條件和要求等做出如下說明: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戶籍(含藍印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天津市學校就讀的,在學籍校報名;在外省市學校就讀並要求回津昇學的,須持本人戶口簿和學籍證明等材料,按規定時間到戶籍所在區縣中招辦辦理報名手續。
2.凡持有效的《天津市引進人纔居住證》的人員,在津工作期間,其子女為本市或外省市應屆初中畢業生,需在本市申請報考高級中等學校的,應到學籍校或居住地所在區縣中招辦辦理報名初審手續,並經持證人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連同《天津市引進人纔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二份,一並交市人事局復核。經復核同意後,由考生持報考登記表連同《天津市引進人纔居住證》復印件,到學籍校或居住地所在區縣中招辦辦理報名手續。
3.凡符合天津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臺灣學生報考天津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辦法的通知》(津教委中〔2008〕19號)文件規定的應屆臺灣學生,可在其就讀的初中學籍校或居住地所在區縣中招辦辦理報名手續。
4.不具有本市常住戶籍(含藍印戶籍),且已在我市學校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經就讀學校所在區縣中招辦審核同意後,可以非本市考生身份報名。如在津繼續昇學,只能報考中等職業學校。
市中招辦強調各有關單位和個人要准確把握報名條件和要求,嚴格操作程序,確保今年報名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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