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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中央決定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啟動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有人大代表提出,國家財政大力投入、用於改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營養狀況,功在當代,利在千秋。但計劃實施後,能否收獲實效,包括如何確保不出現食品安全問題、不發生資金挪用截留等問題,仍有待國家有關部門的進一步重視,需要在政策規定上予以規范和完善。
賬目急需公開透明
國務院規定,營養改善計劃的試點,中央財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標准提供膳食補助。試點范圍包括680個縣(市)、約2600萬在校生。中央財政每年需撥付資金160多億元。然而,錢多了,擔心也多了,如何確保這筆錢的每一分都用於學生身上成為今年兩會上許多代表委員關心的問題。
有代表建議可參考湖北鶴峰縣的做法:在賬目公開方面,鶴峰各中小學對相關資金均建立了專賬,指派專人管理,定期公示,期末向全體師生公布帳目。此外,各學校還成立由校領導、教師和家長共同參與的監督委員會,對學校食堂、供餐單位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確保每一分錢都用在增加學生營養上。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涂文濤同樣建議,要加強對資金的使用規劃,對資金發放、使用進行全程監督,必要時可以邀請家長或社會人士參與。大宗食物采購將采取嚴格的招投標形式,嚴格財務審核監管,“要把這個錢實實在在用到學生身上”。
應規避食品安全風險
日前有民間組織和媒體實地調查發現:河南、河北、貴州等地區目前均有部分學校在實施營養改善計劃時,未能向學生提供正餐,僅發給牛奶、面包等食品,存在著食品安全的巨大隱患。
湖北的一位教師代表認為,在農村偏遠山區,牛奶、面包等制成食品,基本無法就地取材,需要長途運輸,產品質量受溫度、氣候、運輸條件等限制,很難保證新鮮、無害,加重了農村孩子的食品安全風險。
該老師建議有關部門應明確要求,營養改善計劃應當以正餐供應的形式實現,原則上不得以提供牛奶、面包等食物的形式替代。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向試點學校提供統一的簡易廚房,用於營養餐的供應。
制度配套保障是關鍵
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實施,受到了人們的支持和歡迎。全國政協委員、寧夏回族自治區副主席姚愛興表示,對中西部地區學生來說,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是一件惠民的好事。從今年開始,寧夏中南部有9個縣學生推行營養午餐計劃。以前都是饅頭、土豆,學生營養狀況不良,現在有了營養午餐,學生、家長都非常高興。
但他同時也指出,營養改善計劃在推進過程中也有一些亟待完善的地方,比如國家和自治區只補貼了營養餐的錢,對炊事員的工資,加熱、制作營養餐需要的水、電、煤氣都沒有補貼,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計劃的持續實施。因此,姚愛興代表建議可以將這些經費都納入到學生營養計劃中去,同時,在財政投入上建立物價聯動機制,確保學生營養計劃不因物價上漲而縮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