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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助學金必須專款專用,我們學校卻強制學生拿出一半助學金預交第二年學費。”3月12日上午,湖南電子科技職業學院大一學生李明(化名)向本報求助,並在瀟湘晨報QQ報料平臺(800096360)爆料稱,受助學生本身家庭經濟困難,纔申請國家助學金,學校的做法顯然違背了相關規定。
用助學金預交第二年學費
李明告訴記者,他來自農村,家庭並不寬裕,每個月生活費都是家裡湊的,為了減輕家裡的負擔,2011年,他向學校申請了國家助學金,共計3000元。
李明說,3月9日接到輔導員通知,憑身份證去領助學金,可結果只拿到1500元現金,另外1500元被輔導員拿去預交第二年學費了。
“老師這麼說了,不答應又不好,我很難理解這種行為,而且不止是我們專業有這種情況。”李明說,學校並沒有事先與學生溝通,領錢時輔導員纔告知。
另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學生也表示,對學校的做法也很無奈。她說,自己申請的助學金是4000元,3月8號只領取了2000元現金,輔導員給了一張學校財務處開具的發票。發票上寫明收取課本資料費2000元,備注注明:預交第二年,發票蓋上了湖南電子科技職業學院發票專用章,時間為2012年3月8日。
避免亂花,建議學生預交學費
“拿著助學金在外吃喝、打游戲機、打牌、礙於情面借錢給同學……”湖南電子科技職業學院經濟管理系輔導員張星旭說,作為老師,考慮到學生拿到助學金後可能隨意揮霍,為防患於未然,同時真正將助學金落到實處,所以建議大家拿出一半助學金預交第二年學費。“一舉雙利”,學生都是自願的,助學的錢預交學費,學校是支持的,沒有強制。
李明說,3000元助學金發放之前,他原本的計劃是,一部分用於生活費用,另外一部分用於考證的費用,現在將這筆錢的一半拿出來預交學費,生活費就不夠了。
針對質疑,該校學工處負責學生資助工作的周纔文表示,助學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存在抵扣行為”,部分學生如果提前預交學費完全是自願的,學校沒有下達任何通知要求學生將助學金預交第二年學費。
如有強制行為將被糾正
3月12日下午,記者將情況反映給湖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高校資助科,該中心主任科員劉旭日當場致電周纔文核實情況,並要求學校不能強制學生將助學金用於繳納下一年學費,只要有學生向學校提出要求退還助學金,學校必須立即返還,如果不落實,該中心將督促學校糾正。如有學生要求學校返還助學金遇到困難,可以撥打本報熱線96360。 (瀟湘晨報向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