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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一家職業技術學校學生阿勇與阿慶喜歡同一位女生,雙方因爭風吃醋引發斗毆,阿勇的同學阿中為其幫忙,將阿慶砍成重傷。3月14日,株洲市石峰區人民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阿中依法提起公訴。
現年18歲的阿中與阿勇、阿慶同系株洲市一家職業技術學校2010級學生,因阿勇非常喜歡同年級學生阿慶的女朋友,雙方因此產生矛盾,時常發生摩擦。2011年10月28日,阿勇與一幫朋友在株洲市紅旗北路一公交車站與阿慶及其同學等人相遇,雙方言語不和發生爭吵。雙方分開後,阿慶與阿勇電話約定同月30日下午在學校北院門口見面擺平雙方的事。
2011年10月30日下午,雙方依約見面,雙方各帶同學、朋友助陣,阿慶等人一方出錢僱請的社會閑雜人員“哲哥”(在逃)先用磚頭將阿勇面部砸傷,阿勇一方的同學阿中追打阿慶,當追至株洲市石峰區田心立交橋與株黃高速交匯處時,阿中用馬刀對阿慶的頭部連砍兩刀。見事情鬧大後,雙方各自散去,阿慶被同學送往醫院救治。
經鑒定,阿慶的傷情為重傷,阿勇的傷情為輕微傷。
案發後,阿中於2011年12月12日主動到派出所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為。